2019年12月30日,安徽合肥肥东县撮镇龙塘社区名门东隅小区,一个2岁的男童被自己的亲生母亲从14楼扔下,不幸坠亡,男童的母亲准备跟着跳楼自杀,但最终未遂,目前男童的母亲李某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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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1号纪实特约资深律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高杰对此发表了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前提,生命一旦被剥夺,其他的权利就无从谈起。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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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事件的处理建议:

1、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物,父母对其造成伤害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男童作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李某作为监护人,理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作为赋予孩子生命的人以及法定的监护人,爱之深责之切,对被监护人的生活进行适当干预和指导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能因为关爱而忘记了被监护人的独立性,越过了监护的界限,不把被监护人当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肆意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李某作为一个成年人,直接将一个两岁的男童从十四楼扔下,很明显预见到会造成死亡的后果,侵犯了男童的生命权,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应当停止对李某的一味指责,理性看待问题,静待警方查清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也能了解到男童家庭的一些情况,父亲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常年奔波在外,母亲放弃工作,全身心的抚养两个孩子(一个初中,一个才两岁),这也是很多中国家庭的缩影。李某作为全职主妇承担了家庭和孩子两方的重任,超长的照看时间和一成不变的环境带来的精神压力无法预料,加之家庭矛盾激烈争吵后的心理阴影,焦虑和抑郁是现代家庭无法绕过的问题。这已经不是第一起父母将孩子扔下楼的案件,不论是漠视生命故意为之的愚蠢,还是长期压抑之后爆发的苦果,还是家庭矛盾激烈争吵后一时冲动的悲剧,还是一时轻生想拉孩子一起解脱的自私,都不是明智之举,值得警惕与反思,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法才是社会公众应当关注的,莫让舆论成为压垮父母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毕竟悲剧已成,家庭还在,另外一个未成年的初中生也值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爱,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让他能够从悲剧中学会成长与坚强、勇敢与责任,更好的面对以后的生活,而不是受到更多的打击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