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届奥运冠军拳王邹市明,是中国体育拳击最为顶级的流量担当。其他拳手的流量加在一起都抵不上邹市明一个人,邹市明为中国拳击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英雄总有气短之时,纵使像邹市明这样的英雄人物,也犯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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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的时候,邹市明正式宣布单飞,和妻子冉莹组建体育经纪和赛事公司邹轩体育,既担任经纪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旗下的王牌选手。邹市明代表公司出战了于2017年7月28日进行的WTO世界拳王争霸赛,这也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第1次举办世界级别的,由中国选手主导的拳王金腰带卫冕战。结果众所周知,邹市明遗憾的输给了日本拳手木村翔,没有能够卫冕成功,但即便如此,邹市明的功绩也不应该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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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邹市明当时犯下了一大错误,那就是在没有和前经纪公司盛力世家顺利完成解约的情况下,就以自家成立的新经纪公司身份,主导了当时和木村翔的这场中日大战。在2017年年底,邹市明和冉莹颖曾经通过媒体,披露了一系列有关前经纪公司的内幕消息,称邹市明在盛力世家的运作之下,在美国打比赛期间有不少收入都被该公司违规克扣,该公司违约在先,所以邹市明决定,单方面放弃还剩下一年的合约。邹市明和冉莹颖当时找到了律师事务所来打官司,而且在这场中日大战打响之前正式的诉诸到法律层面,但是案件并没有在比赛打响之前出结果,这就为随后二人和盛力世家直接撕破脸,对簿公堂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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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冉莹颖曾经以新经纪公司邹轩体育CEO的身份,对外公开宣布邹市明作为旗下拳手出战中日大战,出场费达到1000万人民币,这给了盛力世家向他们发难的理由。在该场比赛举办之后,盛力世家向法院提请了诉状,将邹市明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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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7年发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上海盛力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邹市明告上了法庭,立案日期是2017年7月21日,刚好是当时那场728大战开战前的一周,也就是比赛最后的宣传期。原告的诉求表明,要求邹市明立即停止违反经纪代理委托合同的行为,且赔偿盛力世家1000万人民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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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盛力世家的指控,邹市明给出了以下几点异议。第一,邹市明认为盛力世家的办事机构是在上海市闵行区,所以不应该由徐汇区法院审理,应该移送到闵行区;第二,邹市明认为,盛力世家此前提供的经纪合同上,他本人的签名是真实的,但是合同内容是虚假的,他不认可其中的一些条款,认为这些条款有可能是被调包后改上去的,邹市明提请对该合同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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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2017年的9月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中心,对该合同进行了司法鉴定,最终就邹市明提起的诉求进行了7项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合同文件不存在被调包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伪造的可能性。最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第1,确认邹市明的签名是他本人所签,并且确认经纪合同真实有效,而且驳回了邹市明有关更换到闵行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诉求,要求邹市明支付7万元的鉴定费。如果邹市明不服的话,可以上诉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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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是案件的最终版本,在2017年的8月份,也就是比赛结束大概10天之后,盛力世家又追加了损失的索赔,认为赔1000万不够,要邹市明冉莹莹及其所属公司赔偿1600万人民币。徐汇区人民法院表示,盛力世家提出的诉讼金额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而且随后还加入了和盛力世家关联的香港公司,因此案件已经升级为涉港合同纠纷。按照相关的法规文件,此案已经无法由徐汇区法院作出审理,需交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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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无法得知,不过在2018年的时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经给出过官方的一纸裁定书,裁定冻结邹市明邹轩体育公司价值245万人民币的股权,冻结期自2019年5月22日起,一直冻结到2022年5月21日,为期三年。从时间上推断来看,很可能这是上海第一中院根据此前徐汇区法院转送案件作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很有可能结果是邹市明已经败诉,需要赔偿前经纪公司一笔巨额的违约费用。在完成赔偿之前,股权投资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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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市明是中国的体育英雄人物,然而就因为没有好好的处理这次的事件,结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尽管邹市明身家过亿,但是一下子拿出1600万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并且打过官司的朋友们都清楚,往往立了案之后调查取证,花费很大的时间旷日持久,对心力精力都是巨大的损耗。其实邹市明这次的案件,自己和前经纪公司合作多年,完全有机会坐下来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撕破脸皮走到这种程度,最后的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