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卜喜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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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以《红楼梦》的写实性,来推断曹雪芹无意为悲剧,这中间是难以理解的。事实上笔者也为此踌躇良久。前文中,我们曾经写到过《红楼梦》可以视作一个典型化了的小社会,是遵循着社会中的规律而创作的,实际上这就是《红楼梦》的写实来源。如果说在读者的眼里,《红楼梦》就是一部悲剧,那么这个悲剧首先是从属于曹雪芹所属的时代的,而非是直接因为曹雪芹的创作,曹雪芹只是按照社会的规律来进行了忠实的描摹而已。以此作为理解的基点,那么写实性自然可以作为曹雪芹的无意为悲剧之一项重要佐证。事实上,曹雪芹也是在努力的探索着如何突破这个悲剧的必然结局。我们后文再去阐释。

我们固然可以说,在小说的第五回中已经预示了小说的悲剧结尾,也预示了整体小说的故事走向。但这些是从属于曹雪芹经历的反馈,代表了曹雪芹认知中家族发展的必然,但这并不能代表着曹雪芹的希望。事实上也是如此,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设置了两条主线:其一为感情主线;其二为社会主线。感情主线代表了曹雪芹的思想与坚持,而社会主线代表了曹雪芹的认知与反思。在现实生活与精神追求之间,曹雪芹是矛盾的,既有着对现实生活的追求,同时也有着精神上高洁的追求,两者不可得兼,才形成了彷徨中的曹雪芹。

讨论这个问题,头绪是非常繁杂的,牵扯的方面也会非常多,笔者在此仅能将自己的一点所得记录于此。我们还是先要来看《红楼梦》的写实。

我们知道《红楼梦》是伟大的,但是它为什么伟大,可能大多数人并不能说得清楚,也并不能说得彻底。或者说爱情是伟大的,《红楼梦》讴歌了伟大的爱情,那么自然《红楼梦》就是伟大的;或者说批判精神是伟大的,《红楼梦》批判了落后生产关系造成的悲惨,那么《红楼梦》自然是伟大的;又或者说《红楼梦》中展现了曹雪芹的思考,展现了曹雪芹的慈悲,所以《红楼梦》是伟大的。事实上,以上各条均是存在的,而之所以存在,曹雪芹在第一回中就写的非常清楚了: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寥寥数字道出了《红楼梦》的创作根源。在红学的历史上,有着诸多影响深远的学说,如“自叙传说”就是如此。此说之提出实为很早了,远在胡适创建新红学之前。鲁迅先生认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的记载即为“自叙传说”的前身,[1]至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始得以确立,并影响至今。笔者是不赞成“自叙传说”的,但并不反对《红楼梦》中有曹家的影子。曹雪芹的“追踪蹑迹”,并非是实写其事,如同《红楼梦》中是元妃省亲,而历史上却是康熙南巡一般,虽有映射,却又面貌全非,这尚是可考据的。而出自于曹雪芹完全创作的情节则是无法考据的,此种又如何称之为“追踪蹑迹”呢?笔者认为曹雪芹是在思考提炼之后,得出了世事的真谛,而后以此为基础将素材加以艺术化的处理。“不敢稍加穿凿”的是社会、历史、人情的规律,而非是实事。事实上曹雪芹在小说中交代的非常明确,我们大多只注意了这个“追踪蹑迹”,却忽视了前面的两句“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离合悲欢”是指人,而“兴衰际遇”则更多指向了家族与社会,体现在《红楼梦》中则就成了人情上的描摹与社会规律上的描摹。

我们首先来看关于人情上的描摹。

孙玉明先生常在讲座中讲到一个例子,关于黛玉进府时候的一个细节,小说中写道:

(林黛玉)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意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自上了轿,进入城中,从纱窗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与别处不同。

未有生活经历者,自不会注意到林黛玉是透过纱窗看向市井,如八七版《红楼梦》拍摄的时候就是让林黛玉挑起轿帘,将整张脸露在了外面,这显然是不符合世家子弟的行为的。曹雪芹是深通人情世故的,一个小动作就显示了《红楼梦》的写实。

另一个例子孙先生也经常在讲座中提及。在宝玉挨打后,第三十五回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这里林黛玉还自立于花阴之下,远远的却向怡红院内望着,只见李宫裁、迎春、探春、惜春并各项人等都向怡红院内去过之后,一起一起的散尽了……

读者读到这里,大多是一掠而过的,林黛玉关心宝玉本是人尽皆知的,站在花阴之下望向怡红院,正体现了这一点。然而我们再回看前文林黛玉探视贾宝玉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林黛玉并不是第一次在花阴下伫立了。前次的探望正是趁着怡红院中无人,悄悄而入。作者对林黛玉心理的描摹已是细之极了。

借用孙玉明先生讲座中常用的两个例子来说明曹雪芹对人情的描摹是笔者在偷懒,也更是因为《红楼梦》中的这种例子随处可见,经典篇章中几乎处处如此:如宝玉挨打中对贾政、王夫人、贾母等人的心理、行为的把握;如魇魔法处马道婆蛊惑赵姨娘时候的对话;又如净虚对王熙凤的说项。如此种种,不胜枚举。试问曹雪芹真曾挨打过么?假若有林黛玉这么一个人,她真曾探望过曹雪芹么?更或者问曹雪芹打过儿子么?曹雪芹曾为人说项过么?曹雪芹恐怕未必经历过此等事,这些都是曹雪芹的文学创作了。《红楼梦》是需要慢慢品味的,在品味的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红楼梦》中的故事都是在情理之中的,都是可以发生的,并且故事与人的性格是吻合的,并不脱节,此就为《红楼梦》在人情上的写实。实质上是曹雪芹通过对人物心理的把控,从而使人物的行为合理化了。

在人情的描摹上,曹雪芹是突破了传统的写法的。小说中不能没有冲突,无冲突则无故事。但这种关于冲突缘由的把握却是以《红楼梦》最为高级的。如《三国演义》自史而来,小说中的冲突基本自权利而来,纷纷扰扰的三国,虽有著者自以为的正统理念,然而实质上却为江山利益之争;《水浒传》自说话而来,体现的是阶层之争,虽然其中也有道义、信念等的不同。唯独《红楼梦》,在小说的主线上展开冲突的深层原因却是价值观的碰撞。这点在宝玉挨打的故事中展现的最为淋漓尽致:贾政是一个对自己有着严格要求的人,是符合礼教要求的君子,也是礼教的笃信者,也可以说贾政是一个被当时的主流价值观所同化了的人物。而贾宝玉呢,则是不符合主流价值期待的人物,并且非常的固执于自我,拒绝被世俗所同化。如此一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必然产生的,贾宝玉离贾政的要求实在相差太远,自抓周始就显示出与此要求的格格不入,就被贾政所嫌恶,经闹学堂、袭人改名等事,贾政更是怒其不争。虽然在试才题对额中,宝玉大放异彩,但作为受传统教育的贾政看来,此仍是小道,虽显聪明与文采,但并非是必须的。在贾政看来,《诗经》、古文是无需下工夫的,最要紧的是将四书学好。这与宝玉的读书观有着天壤之别。如此一来,宝玉的挨打实际上只需要一个小的触发点而已。以此为例我们就明了了,在《红楼梦》主要的冲突来源中,是以价值观的碰撞为基础的,先塑造一个必然,而后再去以点为触发,全面引动冲突。与以往传奇中的以偶然引发冲突的做法相比,这种以必然为冲突起因的描写自然更具有写实性,也更合情合理。古语所云的“无巧不成书”,自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然而这个“巧”,却要巧的合情合理,这就需要做到对书中人物价值观的判断,曹雪芹正是做到了这一点。那么这里也说明了一点,在曹雪芹创作的控制中,实际是依照着书中人物走的,是依照着这个人物在社会中应有的轨迹走的。这个人物是否为悲剧,是这个人物的社会必然,是曹雪芹对这类人物的归结,同时也是曹雪芹对人物与时代之间规律的理解的体现,非关于曹雪芹的故意,而在于事情发展的必然,曹雪芹只是忠实的对人情加以描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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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规律的描摹这方面,其实沉浸着曹雪芹深沉的哀思。如果说人情的摹拟是基于曹雪芹对人的把握,那么社会规律的摹拟更可能来源于自己家族的衰落。在《红楼梦》中,这条主线就表现在贾府的衰落上了。我们前文中曾经写到过贾府的四季,实际上四季的表现目的就在于展现贾府的逐步衰落。

小说中曾经通过冷子兴的演说来展现贾府的世系,我们从贾府正枝男丁来看:第一代宁国公贾演,荣国公贾源;第二代贾代化、贾代善;第三代贾敷、贾敬、贾赦、贾政;第四代贾珍、贾珠、贾琏、贾宝玉、贾环;第五代贾蓉、贾兰。宁荣二府已经传承五代了。小说中关于林如海家也曾提到过“五世”。这样反复出现的五世自然不会是偶然,通过考据的成果我们可以看到,曹家在经过了曹锡远、曹振彦、曹玺、曹寅、曹颙五代之后,家族也是走向了没落。《孟子》中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2]之语,这应该不是巧合,而是曹雪芹的故意。

在小说第五回中有《飞鸟各投林》一曲: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该曲明里自然是对小说中各类人物的归结,却也是曹雪芹对各败落家族人员的凋零的现实描写。“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正是由有至无的真实表现。一个个赫赫扬扬历经百年的大族,顷刻间土崩瓦解,在曹雪芹的那个时代自然并非是偶然。雍正时期为追讨国帑、清查亏空,抄过许多的家族,这些家族的败落自然会让同样身为败落家族一员的曹雪芹深加反思。更何况曹家被抄虽因骚扰驿站案,然而曹家亏欠国帑仍是不争事实,且长期被追讨。如张书才先生在《新发现的曹頫获罪档案史料考析》一文中曾引用了一段史料:

刑部为移会事。
江南清吏司案呈:
先据署苏抚尹〔继善〕咨称: 奉追原任江宁织造曹寅名下得过赵世显银八千两一案, 随经伤令上元县遵照勒追去后。今据该县详称: “具详织造隋〔赫德〕批开: 前任织造之子曹頫已经带罪在京, 所有家人奉旨赏给本府, 此外并未遗留可追之人。等情。”查曹寅应追银两,原奉部文在于伊子名下追缴。今一年限满, 既据查明伊子曹頫现今在京, 又无家属可以着追, 上元县承追职名似应邀免。等因咨部。
本部以曹寅名下应追银两, 江省既无可追之人, 何至限满始行详, 明属玩延, 行文该旗作速查明曹頫是否在京, 并江省有无可追之人, 咨复过部, 以凭着追。仍令该抚将承追不力职名补参, 并知会办理赵世显事务之王、大人等在案。[3]

档案中即写及“奉追原任江宁织造曹寅名下得过赵世显银八千两一案”,自然曹家也是被清查过亏空。在《红楼梦》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秦鲸卿夭逝黄泉路》中,曹雪芹借赵嬷嬷的口说出一段话:“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在此段文字前后,尚有几处脂批,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1、庚辰本侧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2、甲戌本侧批:是不忘本之言。

由此看来,这种追讨给曹雪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借赵嬷嬷的口所说的话,也是一种辩解。在第十三回尚有“树倒猢狲散”一语,旁有脂批:“‘树倒猢狲散’之语,(全)[余]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恸杀!”可知曹家也经历了如此之境况,从而成为曹雪芹深深的梦魇。

《红楼梦》中有多处可以看到曹雪芹的反思,如在冷子兴演说中的“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如秦可卿托梦时候的谋划等等,无不反映了曹雪芹的思考。

以上数例可知,《红楼梦》中关于家族的衰败,实有着真实的范本,虽缘由大不一致,然而这种衰败的思考却是一致的。这就为曹雪芹写作提供了真实的素材与切己的深思。由此种种原因,曹雪芹写到贾家的败落,自然是非常真实的。在曹雪芹的笔下,也不可能出现一个家族的兴旺,因为这脱离了曹雪芹的生活。如此,关于家族的败落,是曹雪芹对社会的规律加以提炼,而后艺术化的展现了出来,实质上是真实的描摹。

由此我们可知,《红楼梦》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对世事的提炼,对真实的摹写,也正是基于此,我们前面所说的《红楼梦》之所以伟大的诸条理由都是存在的。绝大多数的小说或者可以完成小说人物的典型化,但《红楼梦》却是对社会的典型化,可以称之为一个小社会了。也正是基于此种原因,鲁迅先生才会说:“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4]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155页。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第295页。

[3]转引自张书才,《新发现的曹頫获罪档案史料考析》,《历史档案》1983年第2期,第89至90页。

[4]蔡元培、王国维、鲁迅著《红楼四大家》,东方出版社2014年出版,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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