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永康日报(ID:lifey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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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金华永康古山派出所,接到前坑村村民叶先生电话报警:“我在大江畈路口捡到一只“猴子脸”像猴又像鹰的“怪鸟”,请你们来帮忙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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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这只“怪鸟”疑是草鸮,俗称猴面鹰,属于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

叶先生介绍:“我去大江畈办事时,发现一只怪鸟在路边,想飞又飞不起来,嘴里还不时发生尖叫声,我只好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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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根据叶先生的描述,初步检查这“怪鸟”的身体,发现并无外伤。随后,民警联系了林业局,该局工作人员到现场鉴定后表示,这只怪鸟就是猴面鹰,表面看起来还是没有外伤,需要进一步检查,寻找飞不起来的原因。

目前,这只猴面鹰被工作人员带回救助。他们表示,待猴面鹰身体健康后,将放回大自然。

警方提示

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个人不能擅自饲养。如果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可拨打当地林业部门电话求助。

那些想着是红烧还是清蒸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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