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和中医一样,都是我国的国宝,几千年来,一直呵护国人健康,使得中华民族能够生生不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许多中药材同时也有较长的食用历史,为食品药品两用物质。

为促进国民健康,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灵芝、黄芪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两用物质”生产经营试点。近些年,我国食药两用物质品种(含试点品种)不断增加,截至目前,总量已达110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过,该权威通知的解读文件同时指出,在这批试点的食药两用物质中,也有食用禁忌,有的人不适合吃,并不是谁都能吃。

那么,在新增试点的9种食药两用物质中,有哪些食用禁忌呢?注重健康养生的人士,不妨接着往下看。

一、新增灵芝等9种中药材为试点食药物质,食用禁忌有3方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经安全性评估和征求意见,计划对灵芝、黄芪、党参、肉苁蓉、天麻、杜仲叶、铁皮石斛、西洋参、山茱萸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食药物质即常说的食药两用物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在这9种食药两用物质中,有的物质有食用禁忌,禁忌包括3方面:一是不同食物之间的配伍禁忌;二是过敏体质者不宜食用;三是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前2种禁忌的详情将在后面介绍。

二、试点食药物质的食用方法和禁忌

灵芝等9种试点的食药两用物质均已被《中国药典》收录,他们的食用方法和食用禁忌等信息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灵芝。在安徽、山东等地,作为食品原料,灵芝的子实体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泡茶、煲汤、传统方式泡酒等。传统方式指仅对原材料切片、压榨、炒制、粉碎、水煮、酒泡等。

2.黄芪。在甘肃、山西等地,黄芪的根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煮粥、蒸饭、煲汤、炖肉、入菜、火锅、传统方式泡酒等。

3.党参。党参的根在甘肃、山西等地有食用历史,主要食用方法为蒸饭、入菜、煲汤、煮粥、火锅、传统方式泡酒、制作党参脯等。禁忌:不宜和藜芦同吃。

4.肉苁蓉(荒漠)。在内蒙古,肉苁蓉肉质茎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泡茶、入菜、炖肉、制作主食、传统方式泡酒等。

5.天麻。在云南、贵州等地,天麻的块茎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火锅、炖肉、入菜等。禁忌:过敏体质人群不宜食用。

6.铁皮石斛。在浙江、云南等地,铁皮石斛的茎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榨汁、泡茶、即食、煲汤、入菜、传统方式泡酒等。

7.杜仲叶。在河南、湖南等地,杜仲叶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杜仲嫩叶入菜、泡茶、煮粥及制作主食等。

8.西洋参。在山东等地,西洋参的根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包括煲汤、煮粥、泡水、入菜等。禁忌:不宜和藜芦一同吃。

9.山茱萸。在河南、陕西等地,山茱萸的果肉有食用历史,主要吃法为传统方式制作果酒、果汁、蜜饯果脯以及煲汤、入菜等。

三、禁止虚假宣传

根据食品法律法规规定,作为试点的灵芝、黄芪等食药物质不得虚假宣传,在标签、说明书、广告等宣传载体中禁止出现虚假内容,以免误导消费者。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食品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