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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召开的俱乐部投资人会议传出的消息,本土球员的顶薪为1000万元,国脚可以获得20%的上浮,而今晚出台的《2020赛季职业联赛政策调整通知》对这方面的规则进行了细化。国脚的认定资格为:国家队球员以当年世界杯、亚洲杯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杯预选赛的每场最终报名名单为准。为了避免有人利用签字费、签订代言合同等方式钻限薪的空子,足协明确规定:球员薪水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商业合同,需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认定。此外,虽然球员薪水中并不包括比赛奖金,但这个奖金须按照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的奖金数额执行。

通知中与此相关内容如下:

二、球员薪资

(一)国内球员

1.中超联赛国内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在此基础上浮20%,即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球员以当年世界杯、亚洲杯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杯预选赛的每场最终报名名单为准;

3.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商业合同,需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认定,流程包括:

(1)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商业代言合同备案;

(2)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提供证明,证明商业合同与俱乐部或所代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成立专项委员会判定商业合同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合同金额将被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4.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二)外籍球员

1.新签(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外籍球员薪酬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翔
编辑:谢笑添
责任编辑: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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