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房地产秩序整治暨房地产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济宁市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将住宅质量监管提前至规划设计阶段,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采购和检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同时加强“烂尾”房地产项目整治工作力度,统筹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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