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是众多临近退休人员的忧虑,担心因此影响到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从而在退休后失去一份本该拥有的稳定收入。

参考201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规范参保缴费政策,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于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范围的做法,各地要立刻停止执行。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

按照文件内容,社保一次性补缴将会越来越严格,多数情况下是不允许以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补满最低缴费年限,只有在符合条件下才可以进行一下补缴,在2020年办理退休,缴费不满15年的人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人三种情况。

一、已到法定退休年,延长缴费五年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

参加城镇职社保的人员,在一般非特殊情况下,是按照女职工、女干部、男性分别以达到50岁、55岁、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在符合退休年龄后,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也未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此时可以进行延期缴费,在延期缴费第五年,若是在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社保,若是在2011年6月30日之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再继续延期按月补缴直至缴满15年,也就是说符合条件女性最早55岁可以一次性补缴,男性可以在65岁一次性补缴剩余缴费。

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分为城乡居民社保与城镇职工社保,参加城乡居民社保退休年龄男女性统一为60周岁,参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以年为单位进行缴费参保,在到达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可以继续按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补缴社保,但是在60周岁前未参加社保的人员,也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未参保的人员不在一次性补缴社保范围内。

来源:查询医保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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