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人的家庭条件也逐渐变好,为了方便出行,很多人都会买车。买了新车之后,自然要买车险。但是很多有车一族对车险有所了解,却并不熟悉。

今天,管家就通过一个关于车险的案例,给大家科普一下。

01 爆胎炸伤行人

今年3月4日,王某(化名)和妻子晚饭后步行至小区门口,准备过马路去超市。由于路边停放着一辆货车,于是王某夫妇从车尾绕行。此时车胎突然爆炸,王某夫妇躲避不及时被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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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王某夫妇随即被司机送去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王某妻子仅有稍微擦伤,但王某伤情比较严重,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期间,王某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支出了12万。

王某夫妇出院后,向货车司机申请赔偿,但货车司机认为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于是王某夫妇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以这不是交通事故为由拒赔。

王某夫妇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无法认同,决定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02 法院审理判决

在庭上,保险公司辩称:

王某夫妇是被车胎炸伤,并不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交通部门也没有作出事故认定书,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给出了不一样的看法: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被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意外造成伤害的事件。虽然车辆是在停放的时候发生意外,但停放地点是路边,所以还是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

03 管家有话说

在这个案例中,很明显保险公司混淆了交通事故的概念,认为只要司机没开车,就不是交通事故。

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因为车在道路上因过错而发生意外,都应当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是唯一的判定因素,它只是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所需的证据之一。

更重要的是,王某夫妇受伤时因为司机没有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导致车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司机的过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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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最近收到很多朋友的评论,他们认为如果交强险如果不是强制性的,连交强险都不会买,更别说其他商业保险了。

因为他们都觉得,保险公司就是一个坑,什么都不赔,但其实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赔,是因为你们踩了【非法驾驶】、【加装设备】、【操作不当】这些雷。

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你的支持就是管家持续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