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剑圣喵大师
>>>01<<<
昨天,南方周末爆出一篇文章《“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纪录》。
文章描述了一个让人无比心痛的故事。
日常中女生包丽称牟林翰为“主人”,对方称包丽为“妈妈”。
在两人交往期间,牟林翰提出要包丽拍裸照、怀孕再流产然后留下病历单、甚至做绝育。
最后不堪其辱包丽在10月9日北京一宾馆内服药自杀,送医院后一直昏迷,一个多月前,医生向家属宣布包丽已脑死亡。
虽然,文章已经被删,要感谢媒体对无助的包丽妈妈进行了声援。
但文章里有一部分我是反对的,就是文章披露了女孩冷门的自杀方式,这会导致有人模仿。
其次,文字描述过于的露骨,让某些人用一种猎奇的心态的去看待这件事。
导致很多人看过新闻以后会觉得,会怀疑这根本不是“精神折磨”,这明明就是小情侣间的霸道总裁的情趣啊。
我觉得这不是什么情趣和字母游戏,至少我从女孩的微博和聊天记录里看到,她至始至终都在反抗男方的控制和洗脑,不断地自我怀疑和挣扎。
她不断地想离开这段伤害关系,甚至已经自杀过一次,但都被男方用自杀威胁给逼回来了。
顺便一提,女方的自杀是真实行为,而男方的自杀则是一张医院的洗胃记录。
这张记录已经被豆瓣网友所质疑,即医院的格式和医生的签字都与男方发出的记录不符。
接着网友们一下子就扒出来,这位牟某根本不是什么深情的货色,他使用的是PUA技术中最黑暗的那种,传说中的五部陷阱:
Part1 情感打压
当男方和女生建立了关系后,就一改过去的甜蜜态度,开始对其进行言语和精神上的摧残。
首先找到女孩的“污点”进行打击,把自己包装成“深情受害者”的模样。
接着开始提出自己的控制要求:
“是因为我太爱你才无法接受这个,你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甜蜜”
如果包丽不是那么纯真的女孩子,因为会去质疑对方那或许根本就不是爱。
因为爱不是控制。
但她显然已经被冲昏了头脑。
这种指责中夹带着深度表白的套路甚是有用:
“你清纯和好奇都不属于我了,我是可怜人,我是接盘侠,我的女孩被人碰了。”
装可怜引起对方同情,结果就是包丽慢慢被包进温柔乡,开始责怪自己。
Part2 封锁社交圈,调查对方的过去,指责所有的不是。
牟林翰发现包丽曾去过前任的宿舍,于是开始了猛烈的攻击,想要试图说明自己的处女情结不过是在情理之中的,而包丽的“不忠诚”才是始作俑者。
从而让对方产生极大的愧疚感和自我不忠感。
试想一下,身边什么样的人会这样辱骂自己呢,哪怕是朋友说一句都会让人思考半天甚至与其绝交,又何况是每天朝夕相处的伴侣,久而久之,自然会迷失自我怀疑自我。
Part3 宠物养成术,用畸形感情替代爱情
牟林翰对包丽这么差为什么她不选择离开他,包丽在和朋友的聊天中提到了,自己看到他就害怕。
当此时的包丽已经精疲力尽时。
牟林翰则开始替换感情称谓了,自己叫包丽妈妈或者是狗狗,让包丽叫自己主人。
其实“妈妈”或者“狗狗”,不都是一切要听主人的吗?
他或许也知道包丽灰冷的心想要离开,于是以这种虚假的母子关系绑住彼此。
因为母亲,是不会离开孩子的。狗,也不会离开主人的。
Part4 疯狂榨取
首先用自己自杀相威胁,威胁包丽为自己堕胎,拍裸照。
反复强调,你的一切都是我的。
有了裸照还不甘心,还要女生的输卵管。
有了输卵管感觉还是控制不了女生,于是要求女生为她怀一个孩子,然后打掉。
女生答应这一切后他还是不放心,要求在女孩的身上纹字“牟某的狗”。
这便是PUA的招牌技术,一旦一个女生为你付出的过多,她在这段感情里的沉没成本就变大了,于是她就离不开你,彻底被你控制了。
Part 5 自杀鼓励
原本PUA黑暗界,是不传授最后一招:自杀鼓励的。
因为这个把握不好,是会闹出人命来的。
但似乎牟某的心中根本毫无禁忌,还是用出了这一招。
在牟某不断用自己自杀威胁包丽的过程中,包丽逐渐忍受不下去了。
包丽自己想到了死去解脱。
因为死了,她就可以“谢罪”了,不用再被侮辱,再被威胁了。
似乎死了,她就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不再被人摆布了。
可怜的女孩啊,你知不知道,你死去后,你的妈妈该有多痛苦,而那个伤害你的人,什么责任都不会有,他会带着他光明的未来,跨入万众瞩目的政坛啊。
如果不是媒体爆料,这两个月来的舆论压制,也许你的死根本伤害不了他一分一毫。
所以,我觉得包丽的死,不仅仅是自杀。
她根本就是被恶魔一点点拽入深渊的。
>>>02<<<
事情发生之后,网友点赞最高的两个回答更是让我瞠目结舌。
知乎点赞最高的答主认为,这件事纯粹是无良媒体的狂欢,因为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就是当前炮制“缝肛门事件”的污点记者。
甚至作者直接就认为,媒体有意无意诬陷了男方,称“在这篇文章中,男方的声量被刻意人为的大幅度掐断”。
引用国内著名媒体人新闻学博士方可成的评论:
这件事并不存在男方声量被掐断的事实,更重要的是,男方在各种新闻采访中都表示拒绝回应,借口是这个东西涉及隐私。
即便在面对澎湃新闻和新京报的采访中,男方的回应都是极为简短,而且是很有问题的。
首先,男方表示:“这个问题警方已经结案!”
但实际上,这个案件目前仍然在补充侦查阶段。
接着男方回应,这件事他有责任,因为他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女朋友。
好家伙,一下子就把自己的位置从“施害者”转移到“旁观者”身上了。男方的问题仅仅是“照顾不周”吧!
男方应该回应的是,他为什么要求女方拍摄裸照?
男方对此的回答是:这不是我逼迫她的。
原谅我直白,学生会主席果然很懂得混淆黑白啊。
你在念聊天记录时,为什么不念下你这句话。
“如果你偷偷跑掉,我就把它们都放在网上!”
这都不叫胁迫,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叫胁迫了。
其次,关于男方要求女方绝育,还要求女方献出输卵管时。
男方是这么回答的:是她坚持要给的,我都说“我不要你的输卵管”。
牟大主席啊,说谎简直就是你的职业啊!
你7月份就要求女孩绝育,保留输卵管,8月份出来就变成是人家强行要给的。
你在采访中说的是:“我不要你的输卵管。”
但聊天记录里明明白白写着,你说的是:“我不要你的输卵管了!”
一字之差,一下子把一件事从“要求过但是反悔”,突然变成“拒绝了对方的请求”。
我真的佩服他啊,我特别想请他解释一下以下事情:
你为什么多次反复辱骂女生?
你为什么伪造吞药自杀的病例来逼迫女生不要分手?
你家境这么殷实,却为什么借了女生一大笔钱却不还?
相反,我不觉得男方的声量被掐断,我觉得女方的声量才是被大大的掐断了。
报道事件的新闻稿被删。
包丽朋友的新发了文章,她不断强调自己不是营销号,要求网友不要关注她的公众号,她只为揭露真相。
然而文章还是被删了。
知乎和微博的热搜第一,也没有坚持超过半天就下去了。
更何况这个消息已经封锁了两个多月,目前男方没有收到任何处罚!
也许我这篇文章也活不了多久!
请问,这件事里到底谁更弱势?
也许过两天,北大又勇夺热搜,大家目光转移了。
但女孩妈妈这一生,可能就没那么容易过去了。
我希望理中客明白一点,任何不支持大雄的行为,都是在帮胖虎。
>>>03<<<
说实话,这件事情男方是不会有任何刑事处罚的。
因为“教唆自杀”,这在法律上,是界定非常严格的。
一般只有教唆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这类对自己生命缺乏主观意识的人,才构成犯罪!
而“逼迫他人自杀”就更严格的,它要求被害人必须是在自杀一事上,没有选择权,必然走向自杀时,才可能对施害者定罪。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牟某对女方进行了极致的侮辱,包括“要求在身上刻字,我是XX的狗”,要求女方为他堕胎、绝育甚至奉献输卵管,还威胁散步裸照。
但这些行为都不能从法理上推论出“一定导致女方选择自杀!”
尤其是女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我们更是无法评估她到底受到了什么样的精神伤害。
更何况,牟某简直就是另外的一个陈世峰。
事情发生后一次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死者母亲,没有任何道歉的愿望,更没有任何的赔偿意愿。
有的,只有狡辩、沉默和脱罪。
如今他已经进入了政治管理学保研的行列。
不出意外,靠着他的家庭背景,专业背景,以及他在学生会磨炼的手段。
他会成为一方领导。
那时,让他丢尽脸面的女孩妈妈会怎么样呢?
2017年9月,毒妻翟欣欣使用情感勒索和控制手段,逼得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自杀,还侵吞了他1000万家产。
事后,为翟欣欣辩护的律师,因为炒作这件事瞬间成了名律师,粉丝从20万变成了250万。
之后翟欣欣团队立马发布律师函,投诉了批评她的自媒体,还在网络上演出了一波苦情戏。
而我因为继续批评翟欣欣,某个平台的账号被封了,一个月一万的补助拿不到了。
2018年9月,事发一年后,苏享茂家人不仅没能把钱要回。结果翟欣欣律师团队还反告苏享茂家人一状。
他们说婚内41天公司一定有收入,要重新分割财产。
可是,如今热度已过,没多少人还在声援他们了!
所以,这件事不能仅仅是舆论骂臭一个渣男就完事了,也不是批臭PUA学就能解决的。
我们要健全起法律制度,针对“情感虐待”和“情感控制”有着明确的定义。
如果以我的观点来看,牟某的行为与女方的死有直接关系,而且属于明显的控制。
就女方事发最后的短信来看。
“我命由我不由天”,这说明女方的自主意识已经收到一定损伤,他在极力抗拒男方对她的洗脑。
其次“妈妈今天给你谢罪了”,说明女孩自杀的动机是非常清晰的,不是外部刺激,直接就是牟某的语言侮辱导致。
这说明女孩的自我,早就被那个一直打着爱她旗号的人给摧毁殆尽了,他用“非处”这类事情,侮辱女孩的人格,打击她的兴趣,践踏她的人格。
最后用一种莫须有的耻辱感绑定了女孩,意图控制住她。
只可惜,女孩到最后都是反抗的。但她的认知已经被扭曲无法从逻辑上走出这段单方面伤害的关系。
于是她选择用死作为解脱。
正如女孩的头像所显示的那样,她是一个被剑敲打着头的狗。
法律认为,一个尚有自知力的人,在外力逼迫下,自杀不是唯一选择时,施暴者不构成逼迫自杀罪。
这说明法律是严谨的,不然老师都不敢批评学生了,就因为害怕学生跳楼。
但法律也要考虑一种情景,一个人的自知力已经被长期的侮辱所摧毁了呢?
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
施暴者否定了被杀者原本的价值,而把被害者的价值绑定在施暴者反复强调的单一因素上。
我觉得,这就是典型的“精神控制”,应该被法律所考虑。
比如,翟欣欣抓着苏享茂的前任进行情感绑架,牟某抓着女孩的“非处”进行侮辱。
毕竟杀死了一个人的精神,就等于杀死了这个人。
我希望这个世界上能多一个善良的女孩,少一个冷血而可怕的政客。
我也想告诉天下的女生,远离那种把亲密关系扭曲成权力关系的人。
因为真正的爱是相互成全,而非相互控制。
生而为人,请对女孩善良一点!
那些喜欢以“爱”之名控制女孩的,我希望法律去控制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