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中叶,全世界掀起了一场香料贸易的狂潮,到了16世纪末,为了追寻最大的利益,荷兰、西班牙等殖民国家开始在东印度建立公司,并用武力征服了周边的海岛国家,建立香料王国,1619年,荷兰人占领了爪哇巴达维亚城。到了17世纪末,随着殖民贸易的兴盛,劳动力不足的现象越发显著,荷兰、西班牙等殖民者开始四处掠夺人口。1684年,清政府开放海禁,华人得以源源不断来到荷兰殖民者控制的巴城。
到了18世纪初,随着劳动力到不断涌入,爪哇巴达维亚城到人口越发充足,组建形成了一个城邦,而且随着人群的聚集,爪哇岛上出现了四种不同性质的“反荷运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华侨也支持了一些反荷势力,而且随着华人的不断涌入,再加上当时清朝的威慑力,荷兰人对当地华人有很强的戒备心,为了维持绝对的统治力,荷兰人开始限制爪哇岛上的华人数量,并严格控制流入的华人。
华人十分勤劳,而且喜欢攒钱,在巴城工作的华人群众中,逐渐诞生了一些富豪,华人的实力和财力以及影响力也得到了增强。到了1727年,荷兰人出台了一个政策:当地华人必须取得居住证才能获得巴城的居住权,不然全都要被驱逐出境。荷兰人想要用这种办法,分离华人,排斥走有威胁的华人,留下听话能干的华人。
从1739年到1740年初,荷兰队华人的政策越发严苛,在巴城生活的华人必须一遍又一遍地去申请居住证,有时华人还会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逮捕,受尽毒打,还要交一笔钱才能释放出狱。荷兰人的行为,引起了华人的强烈不满,华人群体的反荷情绪高涨,并在暗地里密谋起义。每每到了这里,似乎都会出现一个汉奸。当时有一个叫林楚的人,跟荷兰人告了密。
1740年10月,荷兰人用搜查军火和逮捕盗贼到名义,强行进入当地华人的家里,肆意掠夺财物,并对当地华人实施了大屠杀,一万多华人,最后只有一百多人侥幸逃出,其余人全部荷兰屠杀了。因肇事地点之一为城西一条名为红溪的河,故称为红溪惨案。这是一起极为恶劣的事件,红溪惨案不仅受到了西方各国的谴责,就连荷兰本国都对这起事件的负责人提起了公诉。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Adriaan Valckenier先被撤职,并没收一切财产,最后被判处死刑。
荷兰人对红溪惨案如此看重,并非是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当时的清朝影响力很大,荷兰人为了平息清朝的怒火,才主动处理了责任人,然而清朝当局的反应却让荷兰人始料未及。1740年也就是乾隆五年,当乾隆得知这件事后,十分生气破口大骂,只不过乾隆是骂那些华侨,而非施暴的荷兰人。
乾隆说:“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内地违旨不听召回,甘心久住之辈,在天朝本应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一句话总结就是:连故土都不愿待,却跑到国外惹事生非,死得活该!不过最后乾隆又说:“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的确很可怜,但这一切都是自找的。
荷兰最后还专门向清朝发来了道歉的文书,但这件事已经被定了调子,最后清廷也给了回复,大致意思就是说“海外华侨都是罪人,草芥不如,遭此巨难,孽由自作,无关朝廷痛痒。”
那时的清朝还自称天朝上国,故此乾隆对自己的子民远离故土的行为十分生气。红溪惨案发生时,正值乾隆盛世,如果是盛世百姓又为何远离故土,在海外谋生?谁不想在家就能过好日子呢
参考资料:《印尼华侨史》、《红溪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