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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酒水经销商被套4000万元,将钱款打进账户后却杳无音信。通过对一些了解该行业的专家进行采访,他们却表示这是白酒行业一直以来都存在的事情,甚至对这位被套百万的经销商表示是自身的原因。

据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报道,某酒水经销商陈先生将4000万元酒水货款打入重庆锦晖酒类销售有限公司高管秦某账户后,便杳无音讯,遂向相关部门报案。此事件一经发生就引起了白酒行业的热议,他们纷纷表示或许这次事件能让白酒行业的“潜规则”被充分的展露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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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马上就要结束了,很快就会迎来中国最传统的节日——春节。而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将是合家团聚的日子,也是白酒最畅销的季节。由于国内白酒市场供不应求的行业现状,很多白酒经销商为了能在春节期间有充足的白酒,就会提前向白酒供销商订货,并付下钱款。这种情况在白酒行业一直都存在,叫做延迟交付。此次陈先生被套4000万也是因为提前预定白酒。但是他有一点不同,那就是陈先生这次付款的这是4000万元并没有走重庆锦晖酒类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司账户,而是打进了公司高管秦某的个人账户。对于这种状况,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也属于行业内一种正常情况,属于行业内部的“潜规则”。那么,我们就来简单分析一下白酒行业的这个“潜规则”。

所谓延迟交付,其实就类似我们购物时的预售款。以茅台为例,官方指导价为1499元/瓶,但市场零售额达到2000~3000元,还未必有货,这就给一些中间商很多的操作空间。如果某平台以1499+X元的价格进行预售,承诺2个月内发货,这样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资金。等到发货时,如果市场价低于预售价,那么平台就会赚取大额差价;如果市场价高于预售价,那么平台会选择退款或延迟发货。但在这期间平台吸收了大量资金,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一些投资,无论是哪种情况对平台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当然,第二种情况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创造机会,他们通过延迟交付的形式吸收大量资金,在发货之前就卷钱跑路。这种白酒行业的诈骗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陈先生被套4000万的情况属于延迟交付的一种,但是他的钱款并没有直接进入公司的账户中,而是进入了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中。像陈先生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很多经销商会将钱款打入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因为这样拿到白酒的价格会偏低。白酒行业在我国一直是高税行业,所以像这种打擦边球的情况一直存在。其实说白了就是经销商贪小便宜的心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业内人士对陈先生的遭遇表示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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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先生的案件还没有被定性,但涉及白酒的诈骗却频繁发生。早在2012年,仁怀陈某在收取160万元酒款后“失踪”,后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2018年,仁怀市又发生一起前后涉案金额总计高达9亿元的名酒诈骗案。业内人士表示,在行业里利用白酒诈骗的事件的确时常发生。供销商们通常会和经销商之间通过短期的联系建立信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年底的时候能够快速吸收资金。平时会给经销商一些优惠,进行一些降价销售。等到年底,白酒供不应求的时候就通过延迟交付的形式,吸收大量资金,然后卷款跑路。

目前我国的白酒市场一直存在着年底供不应求的情况,差价过大,所以很多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个可操作空间非法吸收大量资金。而这种情况还缺乏相应的监管,如果有关部门不出台相应规定进行严格监管,一定还会有人钻空子。不过,这种情况确实很难监管,如果想改善这种情况,只能是行业人员收起自己的贪念,不要在违法违规边缘疯狂试探,否则受伤的终会是自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