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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去的11月揪心的新闻太多了

仿妆博主宇芽家暴事件刚刚落幕

渣男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

围观群众还在呐喊惩罚过轻

而曾经因家暴闹得沸沸扬扬的李阳妻子

却发文称“我将永远爱我的丈夫”

两人疑似复婚

李阳:疯狂英语创始人,2010年左右,李阳凭借一套独特的英语口语练习方法风靡全国,自身的经历激励很多人,也吸引了不少学生家长拥护跟随。

疯狂英语的招牌“疯狂式读书法”,当年引起一阵热潮,李阳走遍中国演讲,走到哪都座无虚席,带领学生们大声朗读也成当时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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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李阳妻子Kim晒出自己受伤的照片,称自己遭到了李阳家暴,此后,李阳的公众形象一落千丈。

2012年1月6日,kim将李阳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称遭受了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一并提出了请求。

诉讼期间,李阳多次向kim发送辱骂短信并扬言要杀了kim。

2014年,李阳在公开场合谈及此事时仍坚持,“幸好我能忍,如果在美国我一枪就把她崩了。”

经过两年的诉讼,判决两人正式离婚,认定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李阳向kim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支付1200万余元房屋折价款,同时获得3个女儿的抚养权。

李阳家暴案受到国内外众多媒体的关注,被认为是“中国里程碑式的反家暴案件”,推动了我国反家暴法的建立。

如今,谈起家暴,不少人总能在第一时间想起李阳的案例。此事大大激励了我国妇女对家暴说不的勇气,kim也成为大家倡导、呼吁反家暴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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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前妻“我永远爱我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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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然而在国内反家暴气势正强的时候,这位“先行者”却反其道而行,对当年家暴自己的人说“我永远爱他”“我原谅了我的丈夫”,“扇在脸上的第一个耳光,并不会自动解除你心中的爱意”

她称,看到宇芽的新闻后,决定写下这些:因为爱自己的丈夫,所以选择了原谅他,帖子里称自己是“家暴幸存者”、“家暴是非法的,毁灭性的,和恶意的行为选择”,但“受害者有权选择原谅”。

承认李阳的家暴行为“我丈夫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他的暴力行为是无需质疑的,是违法的,是错误的。”但下一秒画风直转“他也是那个在喂金鱼时有孩子般笑容的人”“是我三个可爱女儿的父亲”“我不想孩子们怀着仇恨长大,或者恐惧婚姻或者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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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晒出两人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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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否该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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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则长文,引来了网友们的轩然大波。

网友们认为这种“原谅”会误导现在正承受家暴的受害人,让她们失去逃离家暴的机会。

“99%的受害者也许根本等不到原谅的一天”

“误导很多在家暴婚姻边缘徘徊的人”

“发这个很不合时宜,社会上已经开始形成对零家暴的氛围,您却在此时发这样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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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暴受害者心存侥幸继续忍受”

“这样的言论会让多少受害者误导退缩”

“原谅不等于伤口愈合不等于必须和施暴者在一起”

“家暴男会认为自己没错”

“不要引导别人原谅”

当然有人称这是个人选择,无需旁人过问。

“原谅与否是很私人的事”

“您选择了原谅接纳,处事方式充满智慧勇气,很敬佩”

“是推动中国家暴法的第一位外籍人士,永远记得她的努力”

11月30日,转发一条“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的微博,并再次表态:宇芽的打人者被拘留,如果李阳面对这个后果,他一定能够早一点理解家庭暴力不是一件小事。

但明显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获得大家认可。

对于这样公开宣传原谅家暴者的言论,网友们大都觉得不解、愤怒,认为原谅家暴者是她的个人行为,不应该大肆宣扬,公众人物的态度影响舆论走向,不利于现今反家暴法的推广。

微博博主Tiger公子一条关于“这就是公众人物公开表示原谅家暴者以后的评论区 ”的博文,获将近10万的点赞和一万转发。

配图是来自微博上对家暴行为、家暴者的洗白,甚至包括“家暴被大家妖魔化了”的迷惑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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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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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妇联数据,在中国4.3亿家庭里,每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22.9%的妇女曾遭家暴,然而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后才会报警,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死因的40%以上。

2016年3月,中国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至2017年10月31日,我国有533家暴致死案件,至少导致635的成人和儿童死亡,平均每天家暴致死一位女性。

家暴无关文化、职业、经济水平,家暴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7年10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副区长黎永兰被男友林雪川袭击后重伤入院抢救。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死亡。报道称,2015年开始,黎永兰就长期生活在男友的暴力阴影下,几度试图分手未果。

宇芽事件中被指控的施暴者,在社交媒体上营造热爱生活、喜爱小动物的艺术家人设的绘本作者,然而在家暴的时候完全不见手软,现在也还毫无悔过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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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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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只是身体暴力,它分为四种形式:

身体暴力:殴打等

性暴力:强奸、强迫等羞辱性性行为

精神暴力:侮辱谩骂、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

经济控制:严格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等

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然而仅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那其他90%的女性为什么要忍受呢?

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家暴是是家事,是个人隐私,忍一忍就能过去了。但其实家暴已经上升到违法行为,不单单是“家务事”,如果一味忍受,可能还会患上“受虐妇女综合症”,越来越难以逃离家暴。

在施暴早期,家暴过后的道歉、誓言,成为迷惑受害人的糖,期盼着下一次就能好,然而往往他们不会改好,只有变本加厉。

周而复始下,让女性终日活得提心吊胆,慢慢地,她们在心理上开始处于一种瘫痪状态,越是遭受丈夫或男友的暴力,就会变得越发被动、越发顺从。

如果有了孩子就更难离开,“为了孩子”几乎成了一个魔咒,隐忍着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或是经济能力不允许带着孩子离开,一忍再忍总想着孩子长大了就好了,这样的想法不在少数,当年高考结束,我身边不少同学父母离婚,为了家庭完整强捱着却忽略家庭健康,不和谐的家庭影响孩子人格养成,甚至可能在未来婚姻中有暴力倾向。

对加害者的恐吓威胁也是让受害者胆寒畏惧、不敢离开的理由,去年9月一个男子杀妻子娘家5人的惨案。在这个惨案的背后,男子对妻子实施家暴二十多年,妻子曾多次提出离婚,然而,男子却总是以威胁“你要是敢离开我,我就把你全家都杀掉”来恐吓妻子,妻子只好作罢,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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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也会被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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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中虽然女性居多,但家暴不论性别,男性也会被家暴,并且由于性别刻板印象,得到的保护更少。

据2018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家暴受害者约有19.9%为男性。美国疾控中心在201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有近29%的男性曾是家暴受害者。

在现实婚姻中,无论男女,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都有必要寻求法律救助;女性被家暴时,女性有妇联提供关怀和服务,也有专门针对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男性则显得弱势。

男方和女方面临的舆论环境也有不同,当女性被家暴,不少人下意识地认为,多是对方太强悍;而男性被家暴,则是男性太弱、无能,且往往不敢承认自己正遭受家暴。

虽然总体上不可否认家暴案中女性仍然是处于弱势,但并不代表男性不会被家暴,男性受害者往往更容易被忽视。反家暴法对所有家暴受害者应该一碗水端平,使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一道震慑力强的“保护墙”。

家庭不应成为暴力的挡箭牌,如果为了维护家庭和谐而强求受害人的原谅,这是对暴力的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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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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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我国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推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权力介入家暴有了法律依据。

遇到家暴不能沉默,请勇于发声,报警、或向妇联和专门的妇女公益组织求助,家暴触犯法律,并不是家庭私事。沉默只会助长暴力行为。

如果你看到身边的她/他遭受暴力,请不要选择漠视,倾听、相信和支持受害者在消除暴力的过程中很重要。

如果遭遇家暴,拨打12338或110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由家暴申请的离婚诉讼里,取证很重要:

1、首先让民警开具专门的法医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的介绍信,因为伤情鉴定与自行去医院的诊断证明具有不一样的法律效力。

2、其次再加上民警的出警记录、告诫书,这三者是证明被实施家暴的关键性证据!(敲黑板)

3、最后如果说没有即时报警或者民警到达后加害人不承认家暴行为时,应当收集伤情照片、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录音和证人证言、加害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受害人向妇联居委会等机构求助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辅助性证据证明家暴事实。

婚姻是爱情的见证,但是这句话却让被家暴者不寒而栗,家暴不是家务事,制止家暴人人有责,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勇敢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