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森制药,证券代码:002907)于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12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家中成药品种八味芪龙颗粒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风险: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三)《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