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伯阳

11月28日,记者从市剥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下发的《关于推进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全市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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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为了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将我市辖区内尚未实施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1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为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竞争创造条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