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行于十八世纪的自然神论掀起了一股浩荡的思潮,休谟依旧用他一贯冷峻的眼光对其进行了批判。上一期我们说到了关于“上帝创造宇宙”对于这样一种上帝存在的设计论证明的推理本身的缺陷。上帝与恶并存也是宗教及哲学界的一个重要的话题。
善与恶是道德哲学最基本的概念,道德哲学本质上就是以善恶为研究对象的。这是古今中外道德哲学之共同特点。善恶问题是哲学研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么,让我们再次回到自然神论,即使自然神论的设计论证明是有效的,世界宛如一件自我运行的机器,而创造世界的就是上帝,且是存在的。但是设计论无法解释“恶的难题”。恶与上帝并存,就引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从宇宙的秩序中推导出全能全善的上帝的存在,但恶的存在就使得这种推导不成立。依据类比推理和恶的存在,只能推导出一个不关心人类福祉的冷漠的创世者。它不符合宗教中的上帝的形象,但是它显然比基督教的上帝更符合真实的生活,更能解释恶的存在。
其次,如何解释上帝和恶都存在?一方面,上帝是“愿意制止罪恶而不能制止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帝就是怀有恶意的,显然与宗教中全能全善的上帝相违背。而另一方面,“它既能制止又愿意制止吗?”,那么罪恶是从哪里来的呢?虽然宗教信徒们提出了各种版本的神正论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与恶并不冲突。但是休谟并不买账,他将信徒们的论证一一列举并归纳为“四大论证”,即门廊论证、一般规律论证、最好的世界的论证和比现存世界更好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论证,并一一加以驳斥。
设计论证明存在着诸多困难,即使它能够推导出一个造物主,他也不具备自然神论者所期望的全知全能的属性。自然神论的论证缺所有陷就表明了用理性证明上帝存在的所有计划的破产。休谟指出,尽管人们知道上帝存在的各种证明有缺陷,但是人们还会煞有介事地进行证明,不会放弃宗教信仰,这是因为信仰有其他的根源。既然理性不是信仰的根源。休谟也在寻找产生信仰的原因。休谟认为宗教信仰是下述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对异己力量的无知、由此导致的恐惧和焦虑以及将人的属性投射到该力量上的想象力。由于对未知力量的恐惧和害怕,人们凭借想象赋予它人的特征,完成对它的认识、沟通乃至征服。这样,它就不再是冷漠无情的异己存在,而是具有人性,可以通过献祭和奉承而加以通融。
休谟在英国自然神论的衰落过程中扮演了一个无情的掘墓人角色,运用彻底的经验论来拆除自然神论和一切宗教信仰的神迹根基和理性根基。他批判反驳了传统基督教和自然神论的从神迹到理性论证的几乎所有根据,打碎了一切企图运用经验知识和逻辑推理来论证宗教信仰的迷梦,将宗教信仰完全驱逐出知识论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