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上,接到网友(失主)爆料称: 自己昨天早上在南部新华路丢失了不久前花3000多元买的一部小米9手机,随后打电话过去显示关机。 中午时分,失主了解到有一位女士拿着一台小米9手机在东风路几家手机店询问解锁,店里工作人员还劝她把手机归还失主,由于价格较高就没有解锁。 失主在手机店查看监控时,有人认出了该女士,失主要到了女士的联系方式,打过去后她不承认捡了手机,失主随后找了派出所,警察跟她通话后她才承认,声称捡手机的时候差点被车撞了,失主称愿意给她500块钱取回手机,她称如果不给钱的话就会把手机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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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者清点800元现金

晚上,失主找到她当面取手机,看对方的穿着是某火锅店的工作人员,结果对方硬要喊给800块才肯归还,理由是失主报警意思是说她“偷手机”冤枉了她,但失主称从来没有说她“偷手机”,对方称失主口口声声说报警,语言伤斥了人,既然失主“有人(指有关系)”,她也“有熟人”,失主问她要这么多钱抓子(干啥),她说“钱当然有使处”、“手机是捡的,不是偷的!”、“自己也用的是苹果手机”之类的话,没办法,失主最后只好给了800块取回自己的手机。

捡到手机者归还小米9手机

编后:“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基本上在上学的小朋友都会唱,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也是我们必须弘扬的高尚品德,近年来,咱们美丽的南部涌现出许许多多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有街头环卫工、有开出租车的的哥的姐、也有捡到万元现金全部交警察的南部三小小学生等等。

而且,修订后的新宪法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把“拾金不昧”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增加了一项“非法侵占罪,即指捡到他人财物拒不返还、情节严重的即为犯罪”。通常在很多时候,失主取回自己的东西后会出于感激,自愿对拾得者表示感谢,但如果遭遇狮子大张口的要价,也会根据物品本身价值,放弃或通过法律途径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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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部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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