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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朋友圈及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流传这样一则消息:

温馨提示:

呼市被划为疫区,土左旗已经发现鼠间鼠疫,会随时传播给人类!鼠疫为甲类传染病,大家一定要做好预防隔离,少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尽量避免外出就餐……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近期发现鼠疫,严禁到农村或去牧区游玩,尽量不要接触猫猫狗狗等有可能被跳蚤叮咬过的动物。因为今年水涝病死的老鼠比较多,所以土中可能含有老鼠所携带的病菌。务必请大家重视!鼠疫并不是一般的传染病,它的致死率达到80%以上,如果大家发现自己有发烧,咳嗽,浑身无力,咳血,淋巴结肿大等现象,请马上到医院接受检查。
各企业若发现疑似患者时,要立即向金山开发区管委会报告“疑似疫情”,并对疑似患者采取临时性就地隔离和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鼠疫防控预警信息报告工作。金山开发区鼠疫防控预警值班电话:6180800 15374999779邮箱:421320131@qq.com。
近期请大家不要吃从外面购买回来的野鸡,野兔,野鸭等野生动物。也请大家把此类信息告诉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预防鼠疫人人有责!请大家做好预防工作!
金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经土左旗委网信办与金山开发区、 土左旗卫健委核实该消息为谣言!
金山开发区管委会从未发布过此类消息。据土左旗卫健委专业权威消息称,我旗不是鼠疫自然疫源地,截至目前,土左旗未发生人感染鼠疫,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
请各位网友理性面对谣言,对于一切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应多加甄别和求证,谨慎转发,拒绝做谣言的“搬运工”和“助推者”!
在此,我们也郑重通知这位“谣言制造者”,你已经被盯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了解一下?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土左旗发布(ID:tuzuoqi)、盐湖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