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夫妻之间闹矛盾,那就是床头吵架床尾和,没有什么隔夜仇和过不去的坎,下面要说的这两个人,他们不仅有矛盾,还动起了手,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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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记录画面了解到,当天下午2点多,这一男一女刚走进调解室,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接待室,还没坐稳就动起了手指,只见男子一把放下孩子就冲向了对面的女子,被工作人员阻挠,还不依不饶,这究竟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苏琳:“当时他们是约定好一起来办理离婚案件的宣判手续,他们双方约定好,判决的那一天女方把孩子带过来给男方看一眼。在看孩子的过程中,可能双方因为一时的言语不合,男方就冲过来对女方进行了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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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不断地挥舞拳脚,大吼大叫,被拉开之后,还数次挣脱,试图继续殴打对面的女子!书记员苏琳:“女方因为当时站在我的身边,所以男方冲过来的时候我就对他进行了制止,但是他当时情绪特别激动,力气也比较大,拦不住。”

为了保护女子李某,三名法院工作人员手臂脖子多处被抓伤流血,直到法院法警赶到,该男子才被控制住!书记员苏琳:“我们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男方进行拘留15天的处罚。事后经过教育,该男子承认了错误,并对工作人员道歉。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做夫妻那是前世修来的缘分,即便日子过不下去了也应该好聚好散,不是有句歌词“分手应该体面”么,何况还是在法院,当着法官和孩子的面大打出手,不仅影响不好,还会给孩子留下沉重的心理阴影,伴随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