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辛万苦,我们终于采访到了参与案件侦查并直接审讯杀人嫌犯高承勇的刑警。

高承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杀人?我们终于不用再去苦苦揣测了,下面通过我们的刑警,听听高承勇自己怎么说吧。

柳渡虚

同学有一些观点是准确的,这个人确实不同于常人。

“过分冷静”,几乎是嫌犯高承勇留给刑警王洋(化名)的唯一印象。

被抓后,高承勇事无巨细地回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他几乎没有什么表情,即便是在陈述最惨烈的作案过程时,语气也听不出起伏。他至今也未表露对死者及其家属的歉意。

王洋向新京报记者讲述了审讯高承勇的部分内容。“你想象不到他那种冷静,平静得令人害怕。”以下为王洋警官自述。

“20多年了,11起案子的作案时间,高承勇都记得清楚”

被抓捕后的当晚,高承勇有点激动,他想死,头撞到审讯椅上,“嘣”地一下,额头缝了两针。自杀无望,他迅速平静下来。

我做了20多年刑警,当嫌疑人被放到“铁凳子”上时,第一反应往往或是抵赖,或是答非所问。高承勇不,你问什么他说什么,平静得简直让人害怕。他说话慢慢悠悠的,出乎意料地,竹筒倒豆子般都说了。

“杀人了吗?”

“杀了。”

“在哪杀的?”

“白银十个,包头一个。”

现在的报道都是说白银九起案子,包头两起案子。实际上,他交代白银有十起。内蒙古同期有五起案子,有条件并案的是一起,手法类似,他自己招供的也只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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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你给他一张纸让他背时间,他可能都背不下来。20多年了,11起案子的作案时间,高承勇都记得清楚,甚至能够具体到几点几分。我们考虑他可能有日记什么的,但在他家没找着。我怀疑,他平常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可能在回想每一起案子给他带来的那种快感。杀完人之后,晚上回去至少心里有点恐惧感吧?他没有。

高承勇对他杀的那11个人,一点愧疚都没有,说起来还是那么轻松。他杀了那么多人,到目前为止,一句道歉都没有。

我们见的人多了,你想象不到他那种冷静,人过分冷静,其实已经是一种机械性的麻木,纯粹属于杀人取乐。只有一次,他问,“我这事儿不牵扯我那两个孩子吧?”我寻思,你杀人家孩子的时候,咋没想到这些呢?

有传言说,还有未遂的案子,有媒体采访了部分“幸存者”。但高承勇至今还未交代任何未遂案件。现在外头的传言,警方并未认定。

“作案后,他把‘小白鞋’的影集拿走了,晚上在被窝里看,看完再起来烧掉”

高承勇刚开始作案是以弄钱为目的。第一起案子,1988年,高承勇24岁,他杀死了铅锌厂的职工“小白鞋”,白某。

当时因为交通条件不行,他骑着自行车从青城到白银城里,在平房区胡乱窜,想偷东西。走到“小白鞋”家这一片,他听到她家里收音机声音开得很大,他想偷东西。趴在门边一看,白某在床上睡着了,他进去后被受害人发现,就把人杀掉了。

这个案子的现场很从容,打扫过。他把死者放到床上,衣服扒掉,虽然没奸,但他绝对有那个想法,因为死者的大腿内侧有血手印,他是把大腿给掰开了的,可能第一次杀人,心里紧张,没做成。

算起来,他老婆当时怀着孕。

高承勇说,“小白鞋”长得特漂亮,他就把她的影集拿走了,晚上在被窝里看,一直看到半夜,看完再起来烧掉。还有两起案子,他作案之后也把人家的影集拿走了。

从这点上,你能看出他变态。但是变态的心理是,要毁灭美好的东西,而他在毁灭的同时,又去想她,这是不是有点不可理喻?

“小白鞋”被害六年后,1994年,高承勇第二次作案,白银市供电局19岁食堂女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她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当时,高承勇从宿舍二楼开始转,到了四楼那个房间。他看房间没人就进去先翻了包,发现包里没东西准备出门。石某那时刚拖完地,出去洗拖把去了,回来两个人在门口撞上。石某指着地上的脚印质问他,是不是偷东西的?高承勇说,他一看自己走不了了,干脆把她杀了。

从1988年到1994年,这六年他没有作案,警方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清。

“1998年,是他心灵最扭曲的时候”

从1998年开始,他杀人有些机械性了,这时候,他心理已经畸形,这一年,他连续作案四起。1月份,他作案两起后休息了半年,因为警察查案子动静比较大,周边也有人说白银出了个杀人狂。那半年,他就不怎么到白银来,怕被抓住。

那年,同样在供电局宿舍,他杀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杀了之后还强奸,那是他心灵最扭曲的时候。他下手太狠了,简直就不是人做出来的事。案发现场的桌子上有一杯茶,最开始,我们认为是小女孩给熟人泡的。实际不然,是他自己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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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受害人白某父亲家中。他一直把女儿当年制作的一件刺绣门帘挂在小卧室门上。新京报记者吴江 摄

为什么这么从容?那天他从青城来得比较早,到供电局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大家上班刚走,他想到城里人五点多才下班,家人不会再回来了。他很淡定,作案后,他觉得特别渴,就泡了杯茶,放了少量的茶叶。

警方问他,杀小女孩的时候,你孩子多大?他说十岁。我和他对视,他就这么瞪着我,大概10秒,他才低下头。我一肚子火,差点抡起拳头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

我们这个职业,见过很多杀人现场,但看完那个现场后心情特别差。当时就想着把凶手抓着以后……你们想象不到我当时的心情,我自己也有小孩儿。

高承勇还曾割下被害人的人体器官。他说割完后很兴奋。

1998年11月30日,氟化盐厂女工崔某被害,身体多处器官被割,他说用了五分钟吧。就这么平静,可能比我说得还平静。我们当时也被熟练的作案手法给骗了,想要么是外科大夫,要么是屠夫。我们当时把周围大概一两百个垃圾箱翻完了,寻找扔掉的器官,但没有。

高承勇说,每次杀完人,他把那些割下来的器官用塑料袋装着。从白银回家路上有个黄河吊桥,走到桥的中央,他怕连袋子扔被人发现,就解开塑料袋,把那些器官倒出来,刀子也一撇,回家了。这么凶残的手段,我们都怀疑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他说没有。

“他说,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警方问他,杀人之前会想什么?他说,到那两天就急得不成,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于是,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四处转。他并没有特定的目标,都是随机选的,合适的就尾随进去,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杀掉。这个尾随过程,失败不止一次两次,说明这个人很小心。他内心就是我今天要杀个人,但不是那么盲目地杀人让人抓住。另外,他的奸和杀是分开的——就是想杀一个人,并不是想奸一个人,而且大部分是杀了但没奸。

他说,切器官的行为,是一种报复心理,因为对方反抗。

我们定性为故意杀人,因为他是有预谋的,有犯罪准备阶段:第一,晚上睡不着觉,第二天起来买个刀,就要杀人去。第二,他故意穿深色的衣服。命案现场进去以后,满屋子都是血,反抗过程中,他身上肯定有血。高承勇说,他每次穿个黑裤子,藏蓝色或者深色上衣,那种颜色的衣服血沾在上面外人看不到。

你说他完全的变态?不是,他的准备活动做得很正常,很充分。他不是那种不计后果的,穿个白衬衣也要去杀人。

1998年后,白银出了个“杀人狂”,专杀高跟鞋、红衣服、长头发女子等传言传开了。我当时还跟老婆说晚上不许出门。高承勇说,有时他也听别人说起这些,他只是听听,从不吭声。2000年、2001年、2002年,他继续作案。

2002年之后,他停手了,一个是他身体已经不行了,后面有两个死者反抗得特别厉害,他已经有点控制不住;第二是因为,他两个孩子要上学用钱。2002年到2013年间,他大部分时间在兰州和内蒙古打工。2002年,白银也开始大规模打指纹,他知道这个事情,就躲出去。他是不是真心的害怕,我还不知道。

现在,看守所专门派了个老干警,一天24小时陪着高承勇。他吃得好,睡得香,睡得不舒服还提要求——他是死刑犯,戴的脚、手铐是连着的,左手和右腿之间挂着链子呢,他说自己有点腰间盘突出,睡得不舒服。

我寻思,你都到这个程度了,杀了那么多人,还要吃得饱,睡得好,可想而知,这人心理状态是什么样子。

“我感觉,高承勇已经麻木了”

我感觉高承勇这个人已经麻木了,没什么表情。他饭量大,吃完饭第一件事就是抽烟,一天能抽一包多。问跟儿子联系不?他说不联系。为什么不联系?他不说。问跟老婆怎么样?他说就那么回事,怎么回事又不说。

他还评价一位刑警,印堂发亮、前途无量,把人气得没招。

他说,你们(警方)最近重启侦查,一位朋友把新闻发给我看了,网上写的材料骗人的,我自己干下啥我自己清楚。问他上网不,他说不会捣鼓,只是从手机上看看新闻。

这个人在村里不务正业,八十年代,他还是农民,属于不好好种地、出来到城里混的人。他到处乱转,村长说近十年没有见过他。我们生活当中应该见过这种人,从小生活在农村,又不安于农村,按他自己的话说不爱种地。再加上改革开放后,青城是最早出现民工潮的地方之一,高承勇进城做的是建筑行业里的民工,有些工种甚至当天结算。

他家里有录像带,大概七八盘泳装片、三级片,都是八十年代那段时间的。家里还有他们一家四口的全家福,大概是2000年左右拍的,高承勇年轻的时候挺帅的,现在头发发际线已经有点高了。

现在能破案,也就因为有DNA技术了。要是十几年前,这案子真破不了,案件刚发生那几年,指纹比对还是拿着放大镜,一个一个靠眼睛来看的。说实话,以前警察的水平也有限。还有些案发现场,报案人特别不注意,进去蹿一圈再出来,很多东西第一时间已经被破坏了。有些判断也对我们有些影响,说凶手是变态、独居。这哪儿是独居啊,不仅有老婆,还有俩孩子。

从目前来看,这么多年,他妻子没有发现他杀人。他被抓后,妻子嚎啕大哭,无法接受丈夫是杀人犯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