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分析:
他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屠夫,但是他曾经多次上山打过猎!然后解刨动物食用。
为什么说是打猎?
第一:分尸手法采用的一刀成型,这体现了他的熟练,应该是有过多次解剖的经验。
第二:分尸两千多块。这体现了他的耐心和承受能力,也是体现多次解剖的承受力。
第三:分尸采用的开水放血,体现了他的宰杀经验。
第四:管型印记和黑火药残渣。
包的大小与土枪枪管的高度一致,以前的土枪枪管有一种常见的是71厘米上下,而包的长度在50-60厘米之间,高度40厘米,平面斜放就可以到65-72厘米,凶手这种一个肠子都要叠好的人,短的东西肯定是平放在包的角落边上,不会压出印子,只有斜放且长期放置才会)
根据他长期放置的情况,推断土枪非在南京制造,南京没有打猎风气,没理由忽然就自己造个土枪想打猎,而且南京最近的打猎区域在老山,现在从市中心骑行过去还需要两个半小时,那时候交通更不便,所以他在南京很少甚至没有去过,而土枪一直就放在桂林旅游包内数年,形成了管型印记,而南京没人见过他用这两个包,所以他可以放心用他那两个旅游包进行抛尸。
那他到底多大呢?
最主要的特征物品,抛尸包装主要包括:桂林山水旅游包1个,上海旅游包1个和牛仔双肩包1个。桂林山水旅行包和上海旅行包类似图六这种样式的旅行包属六七十年代的出差用品。
最主要的个人经历包括:既长期居住在南京,也曾经长期居住在猎区,因为这样的手法和承受血腥的能力已经是可以称为熟练了,所以必定有长期打猎经验,而非知青或者民兵不会长期在外地,走亲戚旅游都是短时间的。
所以他在其他地区居住数年学会打猎,那他不是知青就是兵,亦或者本身是来自猎区。(知青下乡是1968年到1978年不与本案时间矛盾,也包括在内)
以上具体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不论什么情况,我推断出第三点信息。
【推论三】旅游包的主人一直没有更换!非儿子获得父亲物品,96年他的年龄在35~45之间。
分尸的手法与冷静证明打猎者和分尸者是同一人,而包是打猎者放枪的,所以包是打猎者的,所以包就是分尸者的。
另外黑火药在合法情况下也是受到管控的,包括采石场,花炮厂等,如果是在南方购买,肯定可以查到,只有猎区民间会有农民自制黑火药用来非法出售,另外据说当时在黑火药内未检测出硝石,所以这个黑火药是半成品。极有可能是他个人自己制作。
旅游包的年代是1960到1980年,而案发于1996年,也就是包的年限在16年到36年之间。而买旅游包的时候最少也20了。
包主的年纪就是36~56之间。(16+20=36)(36+20=56)
而牛仔双肩包也是上山打猎的必备品,故我不以牛仔包来推断他是否很年轻。
上海旅游包和苏州织布厂停产床单,大概率是同一次出行购买后带回家。
最后,为什么不可能是包主儿子,以上阐述的很明确了,多读几遍,分尸者和打猎者是同一个人。
而且只有旅游包主人他自己知道,他每次打猎都是一个人,并且打猎已经是很多年前在其他地区的事情了,南京没人见过这三个包。
其次根据分尸和抛尸需要的体力和冷静,我认为他的年龄应该正值壮年25~45之间,结合包主的36~56,最后得出他的年纪在35~45之间。
【推论四】南京常住人口
熟悉南京地形,居住多年,有独居住所等等,多年前停产的苏州织布厂床单和肉块上的棕毛,都说明他是南京常住人口,而有水泥渣,说明房子大概率没装修,条件不算太好。而且碎尸使用的大量水量,如果是小区,过去隔音做得并不好,很有可能会被发现异常。
【最后我们得出的测写】男,南京常住人口,年龄35~45之间,曾以知青或者兵的身份下乡或者是来自猎区,擅长打猎,在南京独居,居住于案发地左下位置,也就是西南方向的民房。
【推论五】半熟人预谋性犯罪,且刁爱青前往其家中时是有意识的。
刁爱青这样的人,对于大部分罪犯来说,都可以称为理想对象。内向、文静、孤僻、文弱、不擅长与人打交道,心里能藏事。
首先分析到底是陌生人杀害还是认识的人杀害。
假若是陌生人预谋或者冲突杀害,他是如何隐藏尸体带回家中且不被人注意的,他将刁分尸成这样,他是不具备整体搬运的交通工具和条件的,且刁爱青并非失踪后立即死亡。
假如未进行搬运,而是家在青岛路,可是在家中藏匿多天的活体,他不怕被抓到吗?刁爱青被抛尸之前,已经是确定失踪了。这时候可是一个大活人,无法藏匿,倘若jc那时候就排查,那被发现的概率大大增加,他又怎么会一直留在青岛路。
且刁爱青如此的内向,又怎么会跟随一个陌生人回家。
刁爱青衣物完好,没有撕扯痕迹。
综上【第一条】不是陌生人作案。
而新的想法就来源于刁爱青的前一天的整天未归和大前天的不清楚,她到底去了哪?
刁爱青到了南大才100天左右,从她的室友对她的描述看出,和她的关系有些生疏,她又会在这短短的100天认识谁?亦或者在老家早已认识?
失踪前一天的整天未归,据说是和老家的人在一起!
可是刁爱青撒谎了!姜堰到南京现在不走高速,开车都要足足四个小时!
老家会有人专程跑来看她?父母都没去!
综上【第二条】她前一天没有和老家来的人在一起!
假若是老家人住在南京,和刁爱青一起玩了一天,那刁爱青出事后,又怎么会不露面给予警察信息。
同理,不管前一天和谁在一起玩,当天的信息不应该是未知!她前一天,极有可能就和那个凶手在一起。
只有这个才能解释她前一天的行踪为什么是未知,想象下,假如她9号就失踪了!一样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
综上【第三条】刁爱青前一天极有可能和凶手在一起!
而刁爱青到了南大才100天左右,她如此的内向,从她的室友对她的描述看出,和她的关系都有些生疏,她又会在这短短的100天认识谁?和谁在一起?
从刁爱青的情况来看,她能认识的人,只能是老家人和这一百天认识的南京常住人口。
通过之前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缩小范围到南京常住。外来老家的人根本不具备作案的场所要求。
常住南京的老家人?亦或者刚认识的人?
常住南京的老家人没理由不被排查,因为刁曾经说过和老乡一起玩,警察肯定也有排查这条线索。
那只能是一个刚认识的人了!
而一个再内向的人,至少也会有几个好朋友,刁爱青作为一个还和以前同学聚会的人,只是内向,但她不是个独行者,是否她没和室友如此熟络的原因, 只能是两种原因。
第一:时间太短。
第二:她在南大校外已经认识了一个人或者一个圈子?
不管哪个都说明,她在南京这一百天,遇到了一个能短时间就取得了她信任的人。老家人或者是一个有着同样兴趣爱好的人。
而刁爱青这样的人,即使有人短时间就取得她信任,但是一百天,这样的人不会太多,那最容易产生机会的就是小吃摊和她大部分时间常去的书店,而刁爱青连和室友都不熟络,一个在小吃摊油腻腻的人能取得她的信任?
刁爱青曾和室友说过自己在书店遇到过一个有意思的人。
警察当初的确排查过作家和蹲守书店,还找到了这个人。
但是有第一个,是不是可能有第二个,又或者找到的这个人根本不是刁爱青说的那个有意思的人。
案发前后他并未再次作案,所以要么他不享受杀人的快感,要么他有极强的自控能力,我排除了他在自己家中,忽然起意杀害刁的可能。连分尸抛尸都可以做到如此冷静的一个人,绝不是激情犯罪。
所以这是一起预谋型犯罪,即使本来的目的不是杀人,也有着迷奸这种目的。
这种情况下,他一定不想引人注目。
什么原因,我们无法推断,毕竟可能性太多,也许是一本书吸引了刁,也许是晚餐的邀请,也许是治疗刁爱青身体不适的药,也许是一份工作的邀请。
知青的身份,人畜无害的外表,又或者他有份能给人信任感的工作,使相识不久的刁爱青跟其回家。
相识也是一个道理,可能性太多,一百多天有太多的可能。
我倾向还是和书或者他的工作有关,刁爱青这样的女孩,往往警惕的是陌生人,而你一旦以某种方式打开缺口,孤僻内向的她会极快的信任你。
一个谎称自己是作家或者老乡的男人,连分尸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如果平时,文质彬彬和有条不紊的样子应该也会很讨女孩子喜欢吧,毕竟恶魔是藏在身体里看不见的。
自行前往他家的刁爱青,一连两天都没有目击证人,不是因为没有人呢,而是因为,他早已经知道关系网极为简单的爱卿出了南大,走在路上,谁又会注意呢,毕竟你会记得九天前和你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吗?
本贴和案件本身侦破进程、结果等无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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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知乎饭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