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生活在一个小县城里,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用很微薄的收入将刘易培养成一所名校的大学生。刘易在大学里所学的专业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进入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收入不是很高,勉强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易知道一家大型IT公司在对外招聘软件工程师,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具备计算机专业软件工程硕士以上学历,可刘易只是本科毕业生,但他还十分想得到这个工作,因为这个工作不仅可以提升他的工作能力,也可以提高工资收入。反复思量后,刘易决定伪造一份他所毕业名校的硕士毕业证书,专业正是软件工程。刘易凭着这张硕士毕业证书很轻松的进入到这家大型IT公司,并且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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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后,由于公司进行全面人事普查,发现刘易的硕士毕业证书好像有些问题,在多方查证后证实,刘易的硕士毕业证书是伪造的,刘易只是那所名校的计算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而已。公司方面认为,刘易通过伪造学历的方式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刘易赔偿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除此之外,刘易伪造学历得到的工作,导致公司一直按照硕士所对应的工资级别支付工资,刘易还应当返还高于本科生的工资部分。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中规定,招聘过程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如实告知对方真实信息的义务,不得因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伪造虚假信息,损害对方利益。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骗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在《劳动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此类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后,判定双方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关键要看是谁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双方建立的关系仍然认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承担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义务;因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须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行使即时辞职权,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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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劳动者本身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只承担与劳务关系相关的义务。劳动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只负有劳动报酬支付的义务,无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的,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单位缴纳部分。上述故事中,刘易伪造硕士毕业证书,使IT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刘易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刘易赔偿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并可以要求刘易返还高出其真实学历的级别工资部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