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新疆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10月24日至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牌楼监狱开展了为期6天的巡回检察。这是自今年6月高检院部署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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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组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立新担任,成员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检察院和阿克苏塔里木地区检察院的6名检察官组成。巡回检察采取大会动员、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查阅档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分2组对监狱近年来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刑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检察,共查阅案卷270多卷,各类台账、表格、电子档案等420多份,与监狱领导和民警谈话30余人次,与罪犯谈话3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20多份。

巡回检察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牌楼监狱进行了反馈。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谷文生和牌楼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余锐一致表示,对于巡回检察组指出的问题,将深刻检视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将以这次巡回检察为契机,结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研究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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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检察机关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是监督理念、检察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重大创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新疆检察机关对监狱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必将与监狱部门一起实现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