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5日,全网各大新闻平台都在传播一条信息。那就是“中国央行拟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根据公开报道,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仍然广泛使用,这意味着:
1、大额现金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
2、中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强化。
因此,央行决定加强对中国大额现金使用的管理,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从被选中的三个省市来看,分别代表了京津冀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经济圈,堪称中国经济发展最迅猛,现金使用量最大的三个区域。所以试点工作极具针对性。
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12月5日,进度不可谓不快。
黄三水作为生活在加拿大且在国内有生意、有资产、有客户的原中国公民,对此事非常关心,因为《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款第11条明明确指出:
1、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与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的沟通协调,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2、监测口岸地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支,结合境内居民、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
3、加强与海关信息交流,建立个人携现跨境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探索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现金入境强化信息采集及后续跟踪。
举例来说,一个自然人A,他在上海通过银行取走了大额现金,无论是ATM还是柜台,银行要查;他把大额现金携带到海关准备出境,海关要查;他带着银行卡去境外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监管部门还是要查。
天罗地网布置下去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大额现金随时暴露在监管部门的显微镜下,通过大额现金行贿受贿、偷逃税款、跨境洗钱等行为的难度将成几何数级增加。
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来的管理目标是:
1、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
2、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
3、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
4、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小编认为,第四条才是核心问题。
而对大额现金的定义,央行也明确了标准:
1、河北省个人10万元,对公50万元。
2、浙江省个人30万元,对公50万元。
3、深圳市个人20万元,对公50万元。
以河北省的10万人民币为例,折算成美元不过1.41万,加元1.86万,这些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小的财富,但对有特殊目的的人群来说,只是一笔不能再小的“小钱”。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技术上则明确要求,“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
也就是说,央行早就预料到有些人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大额现金化整为零逃避监管,所以提前作出针对性布置。
其他重要的举措还包括:
1、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
2、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
重点是关联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做到现金流向追溯。(每一张钞票的旅程都能记录在案)
3、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重点是对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一个挣工资的公务员突然取走与身份不符的大额现金就要被查了)
4、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5、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6、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
主要是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釜底抽薪)
7、特定行业企业大额提现及用现管理。
8、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
重点是对一定金额以上的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加强真实性审核。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现金收支,对个人账户进行风险标注,并持续跟踪监测。(做鸡蛋饼的说自己月入20万就要被查了)
9、个人现金收入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切中要害)
10、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
小编只能说,各位大佬手里的人民币现金且花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