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

网友们对于养老保险缴费的疑惑

也很多

关于一些热点问题

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最新回复来了

赶紧来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应如何办理?

宜昌市社保征稽局解释:根据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如不愿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如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互转,缴费年限能合并计算吗?

宜昌市社保征稽局解释:根据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文件规定,当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当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还有一个通知哦~

【打击欺诈骗保!欢迎举报】

10月24日,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联合抽查复核宜昌片区(宜昌、恩施、神农架)动员会在宜昌市召开。省医疗保障系统、人保财险公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12个小组共计100余人将对宜昌市62家医保定点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抽检复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对欺诈骗保可疑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737928。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