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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店的名称为“好运来”,但并没有给这家人带来好运。他们家里的小女孩、小天使,被一个同为未成年人的“恶魔”杀害了。

10月24日,大连沙河口区,11岁的女童淇淇,遗体在离家仅100米的灌木丛中被发现。她本应上完美术课,由家人接回家的,可这一次独自回家,就出了事。

2009年出生的淇淇,是一个特别乖的孩子。她是家里的小女儿,在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好运来”水果店就是她父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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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不管是上学还是辅导班,淇淇都是由父母接送的,但当天一系列巧合,促成了这场灾难。

当天下午,淇淇在家玩妈妈的手机,因为害怕哥哥发现后跟她抢,就调成了静音。去上美术课的时候,她也忘了把手机音量打开。

到了下课的时候,她的妈妈因为手机静音,没有按时醒过来,也没有接到淇淇爸爸打来的电话。于是,没有等到爸妈的淇淇,自己往家走。

就这一次疏忽,就给了“恶魔”作案的机会。这不是巧合,因为从种种迹象来看,那个年仅13岁的凶手蔡某,早就一直在伺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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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点多时,与淇淇同一个晚托班的13岁男生蔡某,到琪琪家的水果摊,问淇淇去哪了?他和淇淇其实并不熟悉,这个询问耐人寻问。

淇淇回家途中,蔡某拦住了她,不知道用了什么理由,让淇淇跟他回了家。在他家里,他试图与其发生关系,但被拒绝。

不知是恼羞成怒,还是害怕淇淇把这件事说出去,蔡某拿刀在淇淇身上捅了7刀!更让人愤怒的是,这是在蔡某家中,他的父母不可能毫无察觉!

淇淇的妈妈醒来后,没有看到淇淇回家,立刻预感到可能出事了,找亲朋好友寻找淇淇,并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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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蔡某和妈妈,拿着一些废品纸箱子去了废品收购站,整个过程都很淡定。废品收购站的人说,没有看出有什么异样。

晚上七八点钟,淇淇被家人从绿化带里找到,裤子只穿了一半。据淇淇的家人透露,警察找到蔡某家里时,他妈妈仍在忙着擦地板,因为地上有很多血迹。

淇淇的妈妈,事后在网上愤怒呼喊:周日凶手父母在家,孩子是怎么做的案?怎么抛的尸,你们都尽收眼底!你们是怎么做到毫无反应的?抛尸的路上血迹斑斑,你们家里应该早已血流成河,你们是怎么做到看不见的,甚至事后毫不在乎擦干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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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被带走后,很快交代了自己杀害淇淇的事实。淇淇的家人在网上愤怒发帖后,网友们群情激愤。但是,他们又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力。

因为,蔡某即便确认是凶手,却因为年仅13岁,还是未成年人,并不能接受什么刑事处罚。是的,不满14周岁,少一天都不行!

即便13岁的蔡某,已经有140斤!即便13岁的蔡某,身高已经一米七左右!即便他的力气,已经比很多成年女性都要大。

当淇淇被发现时,蔡某也在现场,据淇淇的家长回忆,当时他还念念有词:真死了啊。这已经不能用一时冲动来解释了,这种对生命的淡漠,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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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淇,年仅11岁,家庭并不富裕,但她的家长也在竭力培养她,让她报班学美术。淇淇的成绩很不错,有望上一个好大学,有一个美好的前程,现在都没了。

此前,有网友预测,因为未成年,蔡某很可能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他。结果虽然仍然不好,但已经是法律范围内能做的极限:蔡某被收容教育。

蔡某被抓后,住在附近的多个女性,都才恍然大悟。她们吓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她们都曾经被蔡某不同程度跟踪甚至骚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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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被13岁的蔡某跟踪、骚扰的女性,有人在上楼时差点被跟着进了房门,有人甚至被追着跑。还有人曾被蔡某借厕所,幸好家里还有其他人!

淇淇,只不过是他众多目标中的一个。而淇淇家长的这一次疏忽没有接送,给了蔡某作案的机会。可以说,不是淇淇,也会有其他人受害。

而就在警察寻找凶手时,,他在班级群里对同学说:“他们警察办案这么草率的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当他发现自己的血可能留在现场时,他在班级群里试图撇清自己:“害怕,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我虚岁14岁。我怕我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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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犯罪后,有相当大几率再犯。就像前阵子,四川15岁的女孩遇害。最终查出来的凶手,是一个两次因为强奸罪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陈某。

这个陈某,出狱后没多久,就再次犯罪,杀害了女孩。这是他侵犯的第三个女孩,也是第二个被杀的人。当年第一个女孩遇害时,陈某就是个未成年人,才因此躲过了极刑。

可是,陈某受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换来的却是别的无辜女孩的遇害!女孩也是未成年人,她们的生命,由谁来守护,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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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未成年人犯罪杀人的案例,一起又一起。原本相信“性本善”,口里念叨着“他还是个孩子”的人,渐渐发现:原来他们残忍起来,比谁都残忍。

更可怕的是,随着现在孩子接触信息的渠道渐广,他们自己都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的“意义”。有的孩子,竟得意洋洋地说:“没事,我们杀人不犯法!”

2015年,3个湖南的小孩在小卖部偷零食,被老师看到。就因为怕老师报警,13岁的男孩怂恿另两个孩子:“杀死她,把她的钱也抢走”。

当两个小孩害怕忧郁时,这个13岁的“恶魔”居然说:“我们还小,杀人不犯法!”最终,女老师惨死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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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个未成年人因为缺钱,想要弄钱花,就打算绑架勒索。有个孩子说:“咱们要做就做个大的,反正咱们还是小孩,没到18岁,法律会从轻,不能判死刑。”

最终,他们绑架了一个16岁的孩子,勒索150万,最终仍将他杀害。在法庭上,斯人相视一笑,因为他们真的没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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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常用来劝人的有四句话:人都死了、大过年的、来都来了、孩子还小。正是这第四句,把为非作歹的未成年人切实保护了起来,但却把被未成年人伤害甚至杀害的人,置于了不利地位。

“当罪人无法通过法律将其制裁的时候,唯有以暴制暴。”这句在网络上流行已久的名言,将法律的无力,和受害者的绝望,展示地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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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绝不提倡以暴制暴。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修订,这是一个完善法律的绝佳时机。希望大家都能关注并建言,把漏洞堵上。

不要因为我们对孩子保护的初心,反而让不该被保护的未成年恶人,得到了不该有的保护。而让本应当被保护的孩子,成了法律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