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学家方苞在文章《狱中杂记》中,把他当年关在牢狱的所见所闻全记了下来。即使今天读来,狱中公权私用,官府的权力被那些牢役用来给自己谋利,其敲骨吸髓,手段之残忍,仿佛人间地狱,着实恐怖。

方苞在文中说: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三月,他当时关在刑部监狱,看见每天都有三四个犯人死掉后便从墙洞里拉出去。见他吃惊,同一牢房的原洪洞县杜县令走过来告诉他说,这还算好的,今年气候还好,死的人不多,往年发瘟疫的时候,每天都要死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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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监狱有老监四座,每座有五间房子,牢役们只开当中那间的窗户和天窗透气透光,旁边的四间都不开窗,但里面却经常关着二百多个犯人。犯人拉屎拉尿全在里面,气味极其难闻,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能不生病吗。康熙年间,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都会放在刑部监狱关押。那些衙门的书吏、狱官、禁卒们,觉得关的人越多,就越有利可图,所以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想方设法捉进来。据说这里就是鬼门关,进来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不管你有罪无罪,先给你戴上脚镣手铐,让你吃尽苦头,等到你受不了,就进来劝你找保人,然后估计你家里有多少财产好勒索。勒索来的钱,这些人就瓜分了。比如要去掉脚镣手铐关到牢监外面,得要好几十两银子。至于那些榨不出油水的穷犯人,那就倒霉了,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会客气,还要用他们来警戒其他犯人。

监狱设施明码标价,狱卒勒索犯人

据说山西阳高县有个叫黄升的人,被无辜牵连进了牢房。牢役们先把他用链子锁在尿缸边,那链子套在他的脖子上,坐也坐不下,只能靠着栅栏半蹲着。拘了大半天后,,牢役们出来和黄升谈价钱,说:“你想舒服呢,也不难,,就看你肯出多少钱。你看里边屋里铺盖和桌子啥都有,你要吃什么也行,但住那屋得有条件。”

黄升问他什么条件,牢役们说:“进那屋花五十吊。你要再花三十吊,就帮你去掉链子;地下打铺也是二十吊;住高铺加三十吊;你要吃菜吃饭,哪怕是吃鸦片烟,我们都可以代办,按次算也行,长包也行,还可以给你便宜点,反正都有价钱。”

倒霉的是这个黄升当时身上没带钱,牢役们见自己说了半天没收获,大怒,众人便一拥而上,将他打个半死,又罚站一夜,第二天家人送钱来才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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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黑暗的是,死刑犯花钱也能逃脱罪责

熟谙官场的老手还在后面。有某姓兄弟二人,犯的把持公仓的大罪,以律当斩立决,判决下来后,管文书的书吏说:“你们给我一千两银子,我有办法让你们不死。”两兄弟大惊,问他有什么办法,书吏说:“这也不难,我另准备一份判决词,原文不用改动,只不过把后面两个没有家属和亲戚的同案从犯的名字来换你们两个,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反正他们死了没人给他们喊冤。”

后来,这个人还真就这么干了,结果两名可怜的从犯被处了死刑。主审官后来发现,被吓得口张舌翘,却也不敢追究(若追究下去,自己也会因疏忽大意罪而丢掉官职)。方苞在文中说,他在狱中还见过这两兄弟,同牢房的犯人指着他们说:“这两人就是用谁谁的命换他们脑袋的。”

《狱中杂记》最后还说,有些奸狡的人因长期关在牢里,干脆和狱卒内外勾结,不出去了,他们在牢里负责惩罚犯人,帮狱卒勒索财物,自己也捞了些钱。比如山阴县有个姓李的,因杀人被关在监狱里,用这种办法每年也能搞到几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