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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脱贫攻坚工作,新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武高度重视,于8月22日组织执行局干警深入老厂乡太和村委会柳坝塘小组执行案件。到达执行现场后,马武一行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了解情况,通知案件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调查案件情况。经调查,案件被执行人均系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档立卡户,因安置房建好后拖欠建房款而发生纠纷。经马院长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并做工作后,被执行人均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月22日下午4点左右,马武一行又赶往新化乡大寨村委会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该案被执行人是村委会,新平法院执行局请求当地政府领导参与协调,经马院长及政府领导做工作,村委会愿意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次执行,涉及总标的343362元,至此,这10件院长亲自协调的系列案执行完毕5件、分期履行5件,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同时新平法院执行工作也得到了人民群众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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