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铁笼沉尸案
案发过程:
(1)报警:2012年6月11日,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的电话响起,警员接听后,一名男子称6月10日,自己的老板张宏下午应邀到杭州,在温德姆酒店与生意伙伴胡方权见面。随后,胡方权把张宏带离杭州后失联。深夜11点,胡方权等人来电索要5000万赎金,以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后续几天里,张宏的家人多次接到胡方权等人打来的催款电话。体重180斤且患有糖尿病的张宏与家人通话时已声音沙哑,说自己已被虐待得不行了,让家人赶紧想办法筹钱救他。
(事后调取的监控图片)
(2)监禁:2012年6月10日,张宏被胡方权控制后,前往温州随后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惨遭80多天非人的拘禁。期间,胡方权多次要求张宏联系家属汇款。因其家属没有按照要求的金额和期限进行汇钱,胡方权多次威胁、殴打张宏,指使看管人员用手铐锁住张宏,并用铁笼关押张宏,还另外做一个铁笼。胡方权向张宏的亲友一共索得620万元,而他支付给看管人员1000元一天的看管费。
(3)活人被沉水库:2012年8月31日晚,胡方权向张宏的家人索债5000万元但不达数额后,胡方权与手下强迫身高1米8、体重近200斤、被拷上手铐的张宏进入不足1立方米的铁笼里,铁笼被塞入一辆奥迪越野车的后备厢。车子径直往滩坑水库开去。开到半路车爆胎,后来铁笼子被转移到一辆皮卡车,上面盖了一块油布。车开到北山大桥后,胡方权与两个手下,将被关在笼中的张宏推入水深百米的滩坑水库。
(4)警方追捕:之后胡方权偷渡到越南后辗转到泰国。2013年3月,警方发布红色通缉令跨境将胡方权从泰国押解回国。
审问过程:
(1)坚决否认:杭州中院曾于2014年6月、8月、9月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前三次审理中,由于一直没有发现被害人遗体,胡方权一度谎称自己指示手下将张宏带到北山大桥后,便下令放走了张宏,否认将关在笼子里的张宏推入水中,并坚称无罪。几名手下也坚称,将张宏带到北山大桥后,按照胡方权指令将人释放了。
(2)找到遗体:滩坑水库是浙江仅次于千岛湖的第二大人工湖,最深处超百米,已远超过了人工潜水60米深的极限,也远超一般水下探测设备的使用极限。
水库底部原为完整居住的村镇。2008年蓄水完成时,建桥墩时的井字架、未拆除的升降机等依然全部矗立在湖底。这样的水文环境、特殊地貌,大型海洋勘查设备根本无法进入作业。
(图片来自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报道)
2014年10月20日,警方重启被害人遗体搜寻工作,先后出动水下机器人和国内顶级深水扫描设备;同年12月28日, 第四次打捞时,在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3余米处搜索到了张宏的遗体及铁笼;2015年1月6日,沉在库底两年多的张宏的遗体及铁笼被成功打捞。因为水下温度低,遗体尚未腐烂(另一说尸体高度腐烂),但体表已经皂化。而铁笼早已严重生锈。
(严重生锈的铁笼)
(3)6人改口:2015年2月11日,当庭受审的共有9人,法院当庭播放了一段水下打捞视频:在水下83米深处,一个一平方米的铁笼躺在库底,铁笼中一名中年男性遗体如同婴儿般蜷缩在内,双腿伸出。他就是44岁的受害人张宏。在看到视频后,胡方权的两个手下改口承认犯罪事实。
但手下之一张某称只是拿掉了铁笼子上的油布,两个手指触到过铁笼。不知道笼子怎么掉进水里
另一个手下金某称当时他开皮卡车,车开到北山大桥时,车停下时没有熄火也没拉手刹。车子开始溜坡,他就回车里拉手刹,只听砰一声响,回头看连人带铁笼不见了。
在铁证面前的胡方权依旧不改口,称车子开到桥头就把张宏放了,之后的事情不知道。
(庭上的胡方权{右1}不时面带微笑)
案件判决:2015年3月16日,杭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成立,胡方权被判处死刑,张崇宣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金朝国获无期徒刑。其余六名被告人因非法拘禁罪或寻衅滋事罪被认定为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至1年9个月不等。
杭州中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杀人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胡方权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且系累犯,归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6年12月1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尸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小编看法:查资料后发现张宏的确欠了胡方权巨款,但张宏案发前已经在一点点还钱了,而且两人之前还交情不错,欠钱绝对不是胡方权监禁、殴打、杀害张宏的理由,就像小编之前说的: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无论什么原因,没有人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杀害另一个人。不知道在张宏被沉入库底后,是带着怎样惊恐的情绪慢慢窒息死去的,希望逝者安息!!!小编希望,无论什么矛盾,大家都要用法律解决、用正当手段解决!!!大家要冷静、冷静再冷静,要三思而后行哦!!!
下期预告:人肉煮熟后,被淋上番茄酱伪装成麦乐鸡?!敬请期待托乐嘉碎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