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一名教师伍卫华,到一所小学支教后,以帮助正在该校读五年级的女生小花(化名)补习英语以及与小花恋爱为名,不断通过写情书、传递纸条等方式,谎称自己离异,多次将小花叫到其位于该小学教师宿舍楼三楼的宿舍内,在宿舍内多次猥亵小花、并多次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伍卫华“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的判罚。

教育部:猥亵、性骚扰一经查实 清除出教师队伍 图/视觉中国

伍卫华,男,1970年出生于广东省遂溪县,大专文化,教师。

法院审理查明,伍卫华是湛江市遂溪县一所中学的教师,已婚。2017年9月,伍卫华到遂溪县某小学支教,负责该小学二年级、四年级的数学、语文教学工作。

同年11月,伍卫华认识该小学五年级学生、10岁的小花后,以帮助小花补习英语以及与小花恋爱为名,不断通过写情书、传递纸条等方式,谎称自己离异,多次将小花叫到其位于该小学教师宿舍楼三楼的宿舍内,在宿舍内多次猥亵小花、并多次与小花发生性关系。

期间,因担心小花怀孕、亦害怕东窗事发,伍卫华购买避孕药给小花服用,并指使小花将其写给小花的书信藏起来或烧毁,不能给小花家里人知道。

小花没有服用避孕药,亦保留了部分伍卫华书写给其的书信。案发后,上述涉案的避孕药及书信均被扣押在案,伍卫华及被害人双方均确认了扣押在案的避孕药、书信。

2018年4月18日18时许,伍卫华在其宿舍内再次与小花发生性关系后,小花的父亲来到伍卫华的宿舍找到小花并将她带离。同年4月23日,小花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月27日决定立案,并于同年5月17日将伍卫华抓获归案。经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诊断,小花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伍卫华无视国家法律,身为人民教师,利用其特殊身份在校园教师宿舍内多次猥亵同一幼女长达半年,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伍卫华利用教书育人之机,性侵年仅十周岁的幼女三次,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被告伍卫华利用教师身份,在半年多时间里猥亵幼女多次,强奸三次,严重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极大地伤害学生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影响极其深远,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伍卫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禁止被告人伍卫华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教师职业三年;

限被告人伍卫华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花经济损失共人民币3350元。

伍卫华上诉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伍卫华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