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诈骗案,骗了两个朋友共计117000元的叶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从犯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案件竟是由目睹一起强奸案引发。
出生于1992年的叶某,初中毕业后便务工、经商,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今年1月份,因为涉嫌诈骗,于云南一家酒吧门口被当地公安抓获。
事情还要从2018年9月的一天说起,叶某与朋友施某、杜某相约吃中饭,同行还有两名女子,过程中5人均有不同程度的饮酒。随后一行人回到了下榻的酒店,施某与杜某趁其中一名女子醉酒先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而这时的叶某,坐在房间的凳子上玩手机,未参与也并未加以制止。
事后施某听到女子在厕所哭着打电话,感到害怕,三人便离开了房间。随后施某、杜某担心女子报警,就让叶某回去看看,叶某回到房间开始安抚该女子,并称会尽量让他们俩补偿。于是,一场叶某自导自演,要居中调停的好戏上演了。
叶某先后两次在网吧里雇人冒充女子父亲,第一次(冒充者在逃)从施某处骗得4万元。第二次,叶某察觉到杜某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但他知道其不会怀疑施某,于是说服施某和自己雇来的周某一同出面与杜某谈赔钱的事情,并许诺事成之后,会把施某出的那份钱还给他。
约定之日,周某与施某、杜某在一茶座见面,周某有模有样的凶了两年轻人几句,知情的施某知道周某是假的,也就没说什么,而杜某则表示要回去和家里人商量下。第二天,周某同杜某及其父亲见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杜某父亲给了周某77000元,周某也把叶某事先在网上下载打印的有关被害女子的鉴定书交给了他们。
拿到钱后,周某上了停在茶座门口叶某的车,并分得1万元。
据叶某、周某交代,那笔钱没多久就挥霍的差不多了。而叶某的父母,在叶某被抓后,就努力凑钱把儿子从施某、杜某那儿骗来的钱还了回去。
“刚开始想帮她拿点补偿的,看到金额这么多,我就鬼迷心窍了。”站在法庭上的叶某,后悔不已。
最终,法庭做出了上述判决。至于施某和杜某也将等待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