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性质

中关村资金支持类项目

2 组织实施

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申报

3 项目背景

发挥中关村示范区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主要载体作用,提升中关村示范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4 项目依据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

5 支持对象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等设立的,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技术转移服务类平台可为独立机构运营)的科技服务平台。包含知识产权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准化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转移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检测认证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军民融合创新类科技服务平台等。

6 支持内容及金额

中关村管委会每年组织对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进行评价,根据服务平台上年度服务企业或推动科技成果在京转化的绩效和评价结果,给予技术转移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其他类型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支持经费认定范围包括:房屋租赁费、人员聘用费、科技中介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人员奖励费、专家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资料费、培训费以及活动场地租赁与搭建费、设备租赁费、文具购买费、课程开发费、教材编写费等。

7 支持条件

科技服务平台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或互联网载体,持续运营满一年,集聚较多的科技服务资源,服务创新创业主体或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达到一定数量,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且对企业有优惠措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认定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范围的创新服务载体。平台在上年度服务绩效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服务类。提供服务数量不少于3000家次,且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次。

(二)标准化服务类。提供服务数量不少于100家次,且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次。

(三)技术转移服务类。促成技术作价入股、衍生创业、转让、许可、开发、咨询与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的实际发生额不少于100万元,服务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不少于10家。认定为转移转化人才培训基地的技术转移服务类平台当年举办培训活动不少于2期,每期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年受训人数不少于50人,受训者80%以上为非主办机构内部人员。

(四)检测认证服务类。提供服务数量不少于1000家次,且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0家次。

(五)科技军民融合创新类。符合军民融合双创服务方向,为企业提供军民融合创新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军民融合科技服务方向,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80家次(含实验测试、对接咨询等);军民融合成果转化方向,成果转化不少于3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方向,至少形成1项成果或推动1个项目落地。

8 申报时间

不同平台分批次征集,技术转移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知识产权类及检测认证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在第一批征集,军民融合创新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在第二批征集(正在征集,7月10日截止)。

9 联系人

技术转移类 创业处 甘老师 88827015 罗老师 88827013

知识产权类及检测认证类 创新处 杨老师 88828918

科技军民融合创新类 军民融合处 88827095

10 征集发布

每年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发布征集通知,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zgcgw.beijing.gov.cn)

中咨产学研创新研究院

中咨院充分发挥战略规划、项目管理、成果孵化、产业投资优势。为政府提供产业政策制定、区域产业研究、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为企业提供科技战略规划、发展战略咨询、技术能力提升和市场渠道拓展服务,为科研院所、科学家团队的优质科技项目提供成果孵化、创业投资服务。

项目申报 (010)-89765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