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新版:“1+4”政策——(中关村金融科技支持资金项目)
01
项目性质
中关村资金支持类项目
02
组织实施
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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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建立适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04
项目依据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7号)
05
支持主体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征信、支付、银行、证券、保险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06
支持内容及方式
(一)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围绕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的规划和需求,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按照不超过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等项目总投资或实际支出费用3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金融科技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关键环节,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经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存储、资产交易、预警监控等行业重大基础设施,面向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对技术领先、服务效果较好的基础设施,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等建设运营费用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基础设施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经政府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批准,围绕金融服务、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等应用场景开展重大应用示范,优先支持应用中关村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的项目。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较好的项目,按照不超过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等项目总投资或应用示范合同金额3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发起设立服务创新创业的征信、支付、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并获得国家或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给予单家企业一次性补贴50万元。金融业务资质或牌照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颁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金融业务许可证。
07
支持条件
注:以下申报条件除有特别说明适用条款外,其余为以上四个条款共性条件要求。
(一)企业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且依法合规经营,未列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黑名单; (二)单家企业符合第以上一、二、三支持方向中一条以上支持条件的,每年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进行申报; (三)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持续经营满一年,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针对申请第一、二、三条的申报单位); (四)经政府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批准并与企业签订应用示范合作协议,对于应用中关村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针对申请第三条的申报单位); (五)企业为金融机构的主发起方,且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需正式开业满一年(针对申请第四条的申报单位)。
08
申报时间
预计6、7月份征集
09
联系人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8882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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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发布
每年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发布征集通知,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zgcgw.beijing.gov.cn)
中咨产学研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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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010)-89765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