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29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众议院通过一项反堕胎法案。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30日报道,这项反堕胎法案规定,一旦检测到胎儿心跳,一般在怀孕六周左右,女性就不能实施堕胎,强奸、乱伦受孕者也不例外。

(CNN报道截图)

路易斯安那州民主党籍州长爱德华兹(John Bel·Edwards)29日在一份声明中称,他将在该法案上签字。

报道称,该法案还要求,女性堕胎之前需进行超声波检查。在检测到婴儿心跳后,仍为孕妇实施堕胎手术的医生将面临1000美金的罚款及两年监禁的处罚。

不过,对于面临特殊情况的孕妇,法案中也做出相应规定。在怀孕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未出世婴儿患有先天疾病导致出生后难以存活的情况下,孕妇可以实施堕胎。

CNN称,路易斯安那州成为继密西西比州、俄亥俄州、乔治亚州、肯塔基州和密苏里州之后,又一个通过所谓“心跳”反堕胎法案的州。

除此之外,阿拉巴马州本月还通过全面堕胎禁令,包括强奸或乱伦受孕者在内均不得堕胎。CNN评论说,这些法案接连挑战美国最高法院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诉韦德案”判例,这项判例赋予妇女合法堕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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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堕胎法案:女性与胎儿之间的权利竞争?过去几个月,美国数个州议会相继推出了限制女性堕胎的法案,包括阿拉巴马州议会通过了法案,几乎禁止所有堕胎,除非怀孕对孕妇产生生命威胁,因强奸或乱伦造成的怀孕也不能例外。密苏里州议会也在周五通过了反堕胎法案,称只要有胎心跳动即不能脱胎。两个法案引起激烈的争议,关于堕胎的争论也被重塑为关于女性和胎儿之间的权利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