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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自秋叶PPT微博配图

蓝洞新消费报道,4月18日消息,天津网信办今日发布官方消息公布了对视觉中国的处罚结果。

根据调查,视觉中国刊发多张敏感有害信息,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47条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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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信办据此做出了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做出了从重处罚,依据为网络安全法第68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如下:

天津网信办使用了从重处罚的描述,根据第68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

从6天前天津网信办进驻视觉中国的新闻来看,视觉中国并未有拒不改正的表现,很快便关停了网站自查,就看相关部门是否认为情节严重,且从重处罚只是罚款顶格处罚还是同时会吊销相关资质证书,天津网信办没有详细披露。

应该说,无论是官方迅速进驻调查还是调查处罚结果公布来看,天津网信办的处理方式都是非常有效的,但我们也要明确注意到,这次处罚仅是对其刊发有害信息做出的行政处罚。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威胁式维权手段是否合法合理,以及部分照片是否具有版权等话题,则仍然悬而未决。

但尴尬在于这两个问题并非天津网信办可以解决。

上述两个话题更偏向企业经营方面,也就是属于民事责任认定问题。民事问题向来是民不举官不究,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被侵权人向相关部门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受到了权利侵害,相关部门是没有依据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的。

但更尴尬的是,即便有侵权调查,也是个案结论,并不会对整体业务进行处理。

视觉中国股票自周一开盘经历3个跌停后在昨日回调,今日微跌5%,市值来到了150亿元。

视觉中国曾在4月16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股价累计下跌。

客观说,视觉中国是一家有价值的公司,对于图片版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大家所诟病的则是其恐吓式维权以及图库是否具备合法版权,这恐怕需要视觉中国自身站出来公布更详细的业务整改方案,方能服众。

我们也期待视觉中国主动做出更符合图片版权付费使用、合理付费方式等详细解决方案。

人民网曾4月13日曾发表文章称,从著作权管理的角度看,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正常维权的边界,进入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违法领域,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人民网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著作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制度。集体管理工作涉及到作品的保护和利用,直接关系到作者权益、行业发展、作品繁荣和使用者权益,一举一动均牵涉到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由国家专门立法、专业监管,否则,就容易损害行业健康发展、就容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问题来了,那到底应该由什么部门来对此做出认定和查处呢?这是视觉案留下的新问题,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对此进行表态。

如果视觉中国认为自己在官方调查中已经过关而对公众诟病的问题不进行业务调整,甚至商业模式的转型,那么黑天鹅事件可能随时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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