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

其实日前已经确定了2019年继续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而且是按照5%的标准上调这个基本养老金待遇,他实际上和去年2018年上调的比例是一个持平的状态,所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那么我们都知道养老金的具体调整方案,主要是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的。

所以说这个定额调整,实际上每一个人调整的几乎都是同等的一个待遇,那么主要就体现在挂钩调整的不同上。

挂钩调整,主要是根据你的这个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和你本身拿到手的养老金的待遇来做的一个调整。

所以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越长的个人,那么实际上获得的这个待遇调整也就越高。那么也就是说和自己的这个工龄是挂钩的一个关系。

实际上这种调整方式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公平的,因为毕竟缴费多的个人,他获得的养老金调整也相对的会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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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二:

任何事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有绝对的平均和绝对的公平合理。

按工龄调整退休养老金合理,公平。工龄长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实际上这已经在一七年,一八年的养老金调正中体现出来了。

在这两年的调正中,很多省份和地区针对工龄工资这一点,出台了各自的细则。

以江苏为例,工龄工资就分为三段。第一段,十五年以下,包括十五年,每年增加1、7元。

第二段,十六年至二十五年,包括二十五年,每年增加2、7元。

第三段,二十六年以上,每年增加3、9元。

一九年的调整,大概也会实行以上这种办法。但工龄工资上不上涨,具体如何调,尚不得而知,只能待以时日了。

现在有一种人在嚷嚷着,不讲基数,不讲缴费,以及有关其他,只讲一律按工作年限。比如:

一年100元,20年拿2000元,40年拿4000元。认为这样就公平合理了,我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这样能缩小差距?可能吗?

网友三:

正常是不会提高上涨标准的,退休人员按照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属于挂钩调整的一部分,这个一般是不会变动。

比如北京市,2015年对于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而从2016年开始降低为每月增加3元,17年和18年也是每月3元,其他省份基本上也是类似情况,与工龄挂钩的调整基数变化很小,并且按照趋势来说是在降低。

从目前已知的消息来看,2019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保持在5%左右,和18年基本持平,因此没有可能提高按工龄上涨标准的。

但反正对于工龄长的人员来说,在这种调整方式下能够增加的养老金会更多,也符合我国养老金“长缴多得”的政策。

并且北京在18年增加了一项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这算是对工龄长的人员的另一种倾斜吧。

而挂钩调整的另外一部分则是以基础养老金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办法则是养老金越高的人,增加的养老金也越多。

至于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调整方式,定额调整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样的,而适当倾斜只针对高龄群体、军转干部等,因此养老金调整金额的区别主要还是在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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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四:

工龄工资在退休时已经进行了区别对待,即工作时间长,贡献就大;反之,贡献便小。

体现在退休待遇上,工龄长待遇就高,工龄短待遇便小。形成同样退休,由于工龄长短不一,造成待遇上的悬殊,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不等。

比如女职工退休比男职工退休,一般早10年,那么此时女职工退休要比后10年退休的男职工退休,要少发2千元左右。

按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办法执行。合理合法,我举双手赞成!但问题后来,出现诡异现象:

都退休了,国家根据每个职工在职的年限给予不同的回报。讲得通俗点,不同年限拿着不同的退休工资。高的,我工龄长,理所应当;低的,我工龄短,我心服口服。

而我要说的是,改善退休工人生活水平同享改革发展成果,就不应该重提工龄,而是要一视同仁。

因为大家所面临的情况一样,闲置在家,不再为社会企业服务。同时国家这样做可以避免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避免矛盾激化,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