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是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由新疆造币厂铸制发行的最后一款民国时期地方流通的“关门币”,亦是新疆唯一以圆为货币单位的大洋银元,可谓为民国末代金融的“最后晚餐”。
民国时期,国民党中央政府欲完全掌控新疆的政治、经济和金融,但由于新疆地处偏远,环境特殊,最终鞭长莫及。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中央银行在迪化、哈密两所分行发行新疆省流通券,以收回地方钞币发行权,达到统一货币发行之目的,但仅仅3个月便因地方特权的掣肘而停止。无奈之下,只好特准新疆商业银行在财政部派员监督下续发地方钞,同时由该行向央行缴纳黄金5万两,作为发行准备金。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通货膨胀一潮高过一潮,国民党政府在新疆的统治已摇摇欲坠。新疆商业银行于1946年时发行的纸币,面额最高者不过500元,次年最高面额为2000万元,而1948年时,已暴增为5亿元面额,次年该行改组为新疆省银行,起初发行100万元、300万元及600万元3种面额纸币,后改为以千万元为单位,最后甚至发行了3亿元,6亿元、30亿元、60亿元超高面额的纸币。
通货膨胀导致全国民众对纸币毫无信心,甚至予以抵制,中央政府被迫于7月初正式公告恢复银本位币制。这一切不得不迫使新疆必须在金融货币上毅然断绝同国民党中央政府的联系,实施独立的币制改革,以稳定金融,挽救新疆经济。于是在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20日,哈密分行致电已由上海搬迁至广州的中央银行总行,报告新疆即日起实施币制改革,恢复银本位币制,并自行铸制壹圆币银元,规格为库平七钱二分。7月1日规定以银元每元收回原新省纸币6000亿元。(金元券为5亿元兑换银元一元)。
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就在此历史背景下自然诞生了。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为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人民政府同意继续铸制流通新疆“四九”银元,但将币正面纪年“民国卅八年”改为公元纪年“一九四九年”,背面仍有“1949”字样,故此币又俗称新疆“双四九”银元。从此,新疆造币厂铸民国三十八年壹圆银元在发行了短短4个月后就停铸了,最终结束了其新疆民国时期金融使命,成为最后一款民国时期地方流通的“关门币”。
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实物正面图
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实物背面图
新疆的造币厂由于设备落后,工艺尚欠精湛,故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质量粗糙且版式复杂,有实心版和空心版之分,如依币正面上的汉字书写方式及背面“1”字的写法,可划分为普通版、壹横上翘版、细字版、方足1版、杂体字版、童体字版等等。另外,该币发行之初,新疆当局严禁携出省境,流入中原极少,故中国近代机制币权威耿爱德对其评价甚高,被早期钱币收藏界视为梦寐以求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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