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要知道一个概念,考古是近代才有的概念,作为文物保护设立的部门。也就几十年的时间,而盗墓,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中国自从挖了万历皇帝的陵墓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之后,就明文规定不许主动挖掘古墓,以微弱的安保为主。
盗墓贼为了欲望和利益,铤而走险,加上手艺千百年的传承,技术其实也很高超,这也就造成了大量的古墓被盗掘。
而国家考古队只能以抢救性保护跟在盗墓贼的背后,非常的被动。
看过古墓发掘现场新闻的朋友总会为古墓被盗掘而愤怒,可是又会有一丝疑惑:为什么我们的考古学家还不如盗墓贼的效率高?
技术本领
建国之初的考古专家来自于哪里想必大家都清楚,我也不必多说。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这些进入考古队伍的“佼佼者”反而不如民间的盗墓团队了?
但从技术上来说,盗墓团队往往会组织一个专门的队伍查阅典籍,从史料记载和风水地势上寻找蛛丝马迹。
欲望和战争是推动技术进步的原动力,盗墓贼开挖一个大型古墓能获得上千万的收入,财帛动人心,其“工作积极性”自然不必多说。
争分夺秒挖古墓,时间就是金钱。数十年下来,差距已经越来越大了。
最表面的东西:装备
毫不夸张的说,一个盗墓贼的手电筒够买一支考古队伍的所有装备!为了能有更好的挖掘古墓条件,盗墓贼会为自己准备很多工具。
盗一个古墓能带来上千万暴利,买起装备设施来自然毫不心疼。听传闻,某个知名的盗墓手电筒价格超过5万块。
反观考古队伍,数十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盗墓贼尚且需要用“高科技手段”,可是考古队呢?
最根源的东西:欲望
考古队伍拿的是工资,盗墓团伙玩的是命。不义之财来的快去的也快,如东北大盗姚老三,三十年间赌博输掉价值超过五亿的文物,为了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他必须扩张自己的队伍,挖掘更多的古墓。
而考古队伍,或许对古墓很上心,但没有盗墓团伙那样把盗墓当做自己赖以谋生的手段——挖多挖少,工资是有的。
工具不如人,技术不如人,连源动力都差人一筹,考古队伍又怎么能“快人一步”呢?
就现在而言,不要小看考古的工作者们,盗墓者未必比考古工作者先发现墓葬。
未做统计,现在的考古工作者发现的墓葬要比盗墓者发现的多,但很多发掘了的墓葬并不能通过大众媒体报道。
比如新石器时代绝大部分墓葬都是考古工作者发现的,因为大多是小墓,没有封土一般也没有葬具,盗墓者通过看封土或者一般的洛阳铲钻探是极难发现的。
盗墓者人数众多,远多于考古工作者。在偏远农村地区,有时种田时即发现古墓,即有可能成为盗墓者。
另外还有大量以此为职业者。加上某些制度很让人费解,现在的古玩市场非常火爆。
现实的利益面前,很多人就算偶然得到一件文物,第一反应肯定不是交上去,而是卖出去!这就造成了很多珍贵文物的流失与毁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