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面对外媒关于孟晚舟事件的提问,华春莹再次重申,中方在孟晚舟问题上已经多次表明了严正立场。华春莹表示,我想再次强调,美方向加方提出引渡的依据,是华为可能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法案。但是华为已经多次严正声明,其遵守了所在国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的法律法规。我想特别强调,中方反对美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框架外实施单边制裁的立场是一贯的,美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框架外对伊朗实施单边制裁本身就不符合国际法,此举也遭到了全世界、包括美国盟友的反对。加拿大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反对美国根据自己的国内法对伊朗实施单边制裁的,你可以去核实下。所以,美国以所谓的制裁伊朗法案为由对中国公司的高管采取无理行动,从根源上既不符合国际法,也不具备任何正当合理性。这一行为是高度政治性的,实质上是一种科技霸凌行为,而且政治目的大家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遏制中国正当的发展权利。我认为,国际社会的有识之士和正义人士都应对此表示坚决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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