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章莹颖案援助律师王志东处获悉,当地时间2019年1月14日,美国联邦地区主审法官沙迪作出六项裁决,驳回了嫌犯克里斯滕森辩方律师团队提出的六项动议,其中包括辩方律师主张的排除嫌犯被捕后狱中的电话通话录音,寻求死刑违反联邦宪法等动议。

王志东告诉北青报记者,在这六项动议中,辩方律师团队具体主张:1、此案应由州法管辖,因此联邦不具备管辖权,要求废止联邦的起诉;2、排除嫌犯女友携窃听器与其对话过程中所获取的录音;3、排除嫌犯两次与警察的谈话和与其女友多次对话的证据;4、排除嫌犯被捕之后在狱中的电话通话录音;5、排除对嫌犯公寓搜查所获取的证据;6、认为在已废弃死刑的伊州,依联邦法寻求死刑违反了联邦宪法。

为反驳辩方这些动议,检方分别交出过书面答复。之后法庭于2018年12月14、17、18日三天,专门举行听证,就上述动议询问证人,并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沙迪法官当时表示将于两周内作出裁决。

王志东表示,听证之后接近四周的时间,法官的裁决终于下达了。法官全面分析了辩方提出动议的立场和根据以及适用的法律和案例,同时部分采用了检方提出的根据和案例,通过六份裁决,逐一否决了辩方律师团队提出的上述动议。

王志东律师对此表示,代表章莹颖家人对法官就这六项动议作出的否定裁决表示欣慰。

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对这些动议的裁决,将直接影响案件审判的走向。比如,如果联邦没有管辖权,此案将被彻底推翻,是不可想象的结果。再如,如果搜查、讯问、对话和电话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将极大影响检方能够向法庭和陪审团出示的证据。现在这些关键证据将可以在开庭时使用。

“至此,辩方律师的大量努力遭到严重挫败。但是他们还会千方百计为嫌犯开脱,或者利用各种借口要求延迟。今后检辩双方的斗争仍然会十分激烈。”王志东称。

2017年4月,27岁的中国访美学者章莹颖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交流学习。同年6月9日的监控录像显示,她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后失联。随后在同年6月30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宣布,已逮捕涉嫌绑架章莹颖的27岁白人男子克里斯滕森,并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但目前还没有找到章莹颖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