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7日权健实控人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后,“权健”就成了烫手山芋,让许多律师事务所避之不及。
“权健的人来找我,说愿意出高额费用,让我们给束昱辉做取保候审,甚至要求做无罪辩护。”北京某律所律师说,“我们所没有人会接他们的案子。”
下面是微博网友们的热评,大家感受一下:
@慕容七舅姥爷: 你可以选择不接受委托,但没必要公之于众,你这样算不算违背职业操守,公民在受到诉讼期间,允许进行申诉和提请司法保护,这是公民的权利,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国家也允许申请辩护,你这样说,媒体这样报道,相当于把一个正常的司法程序说的如此不堪,这就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时代?
@王志安: 我要是律师,就先收下一千万,然后通过巧妙辩护,让束昱辉罪加一等。
@谢律师001: 这个“北京某所律师”已经违背职业道德了,当事人来咨询你,无论谈得成谈不成你都有保密的义务,你不接就不接,何必这样蹭热点。我们总是容易狂热走极端,查处权健是好事,可当律师以为权健辩护为耻的时候,我建议还是多吃点保健品吧。
@找个东西抱在怀里: 不管有罪无罪,替人辩护就是律师的工作,装啥犊子啊?这是哪个律所,烫手就不敢接了?还有脸出来说,丢人。
@庄志明律师: 其实,行内人都知也许律所利用这个作为正义宣传的营销噱头而已,为“坏人”辩护本来就是律师的工作,权健犯罪可恶,你拒绝,难道还有犯罪不可恶的?
当然了,根据个人喜好,你可以拒绝案件,但不能指名道姓的以此宣传自己,贬低潜在客户,须知,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获得辩护或委托辩护的权利。律师职业道德不允许把这个作为噱头。真的想拒绝也不应该如此赤裸裸表现出来,更不能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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