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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上午,岭南师范学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有关该校领导的任免决定。经省委决定,任命兰艳泽为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金义富为岭南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刘明贵岭南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锋充分肯定了刘明贵任院长期间为岭南师范学院改革发展做出的成绩和贡献,认为兰艳泽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视野开阔、思路清晰,深得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他建议,学校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与学校领导班子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推动学校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岭南师范学院这块热土让我成长。”兰艳泽在会上作表态,她表示将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省委的信任和培养、学校领导班子的帮助和支持、广大师生员工的包容和厚爱。兰艳泽说,她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转换角色、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在学校领导班子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关心支持下,共同开创学校更加美好的明天。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明贵主持会议,并代表学校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力支持兰艳泽、金义富工作,开拓进取,齐心协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建设,努力把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打造成团结和谐、富有创造力和战斗力的班子集体,奋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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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兰艳泽,女,山西省定襄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并留校任教;

1993年调入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会计学院任教,先后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2003年-2008年任广东财经大学审计处处长;

2008年9月-2013年8月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2013年9月起任湛江师范学院总会计师;

2017年1月起任岭南师范学院副院长;

2018年12月起任岭南师范学院院长。

兼任职务:广东省十一届人大财经委咨询顾问,广东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广东省财务管理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兰艳泽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财务与会计》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主持完成了教育部“十五”人文社科课题“知识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创新研究”、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权治理效应的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债权治理功效研究”等近10项。出版专著《合并会计报表实务》《中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权治理功效研究》。其中:专著《中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权治理功效研究》荣获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荣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等称号。

【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关天冲

【校对】杨远云

【作者】 杜玮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教育~广东教育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