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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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和大家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从生病时到医院检查确诊疾病,到常规的健康体检,大家到医院接受检查的机会越来越多。X片、CT、磁共振,B超、造影、SPECT,这些检查术语常常从大家的口中冒出来。2011年福岛核事故让大家一时间“谈辐色变”。
但是您知道吗:您在医院所作的检查哪些是有辐射的?射线到底危害有多大?我们需要如何防护?今天《998法治大讲堂》就来关注医用放射防护的话题。
医院放射科繁忙,防护用品形同虚设。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暴露在射线下,辐射伤害威胁你的健康。点击音频收听依法治市——如何保证放射安全?
案情回放
近日气温骤降,感冒又找上门来,医院儿科咳声一片,不少小朋友都被医生要求拍胸片,医院放射科外排起了长龙。
医生
下一位!是小朋友照胸片吗?要来两个大人。把娃娃衣服脱了,躺在床上,一人按住娃娃的手,一人按脚。
娃娃不遮一下吗?听说射线有害的嘛。
家长
医生
遮哪里?遮了就看不到了!娃娃又不得配合。
那我们大人有没有防护衣?
家长
医生
柜子上有,自己去穿嘛。
只有一件的嘛,我们有两个人。
家长
医生
你们搞快点,外面还排起好多人!
没过多久,成都市卫计委卫生监督员来到该院放射科进行检查。卫生监督员要求查看当天的放射记录。
刚才有个小朋友照了胸片的哇?你把他的胸片调出来呢?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就这个。
他照胸片时怎么没有防护甲状腺?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就这个。
嗯…没有…遮了甲状腺就看不到肺尖了…
卫生
监督员
随后,卫生监督员要求进入机房检查防护用品的情况。
你们配的防护用品只有一个铅帽、一双铅手套、一件铅衣…有没有铅橡胶颈套?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没有。
没有配那你们怎么防护甲状腺?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这……
你看你们的防护用品铅当量都是0.35mm的,你们在给儿童做检查的嘛,儿童用的防护用品铅当量至少要达到0.5mm,你们有没有配?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啊,要0.5mm啊?我们都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那你们下来要好好学习下放射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你们平时给患者进行防护没有?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我们都把防护用品摆在这个柜子上的,有提示他们用,他们要用的话就自己取。
病人怎么知道自己用?!你们要提醒并且要协助他们防护。你都知道辐射是有害的,特别是儿童、孕妇这些特殊群体对辐射更敏感,更要做好防护。
卫生
监督员
医生
哦,好的。
好了,你们可以继续接诊病人了,我们再看下你们的档案资料,等会儿请你再来配合我们调查。
卫生
监督员
卫生监督员随后对这家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该院放射科机房未按规定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在对患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按照规定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第二十五条规定“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这家医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成都市卫计委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一条第(七)项合并给予了该院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期嘉宾
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琢
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副支队长 赵霖(左)
副大队长 周世红(右)
案件解读
辐射是能量以电磁波或粒子(如阿尔法粒子、贝塔粒子等)的形式向外扩散的现象。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只要温度在绝对温度零度以上,都以电磁波和粒子的形式时刻不停地向外传送热量,这种传送能量的方式被称为辐射。辐射本身是中性词,但某些物质的辐射可能会带来危害。
1
辐射有哪些危害?
辐射中有一类叫电离辐射,可以引起物质电离,使被照射原子甚至原子核性质发生改变,导致化学键断裂、核外电子重排等,若剂量足够,可以对生物体造成非常严重的损伤,轻则伤肤、致不育,重则致癌、致畸形,对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伤害更大。
这类辐射主要包括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中子、质子等,在临床一些检查和治疗时也会用到,但是在用的时候就需要特别防护,只保留有用的效应,减少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2
哪些医学检查和治疗是有辐射的?
在临床常用的影像学检查项目中,超声检查、核磁共振没有辐射,对人体无害。透视、CR、DR、CT、一些造影检查如胃肠造影、血管造影、尿路造影等会产生一定的辐射。此外,放射治疗、PET/CT、SPECT/CT、碘131治疗等核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也会产生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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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X光、CT这些检查有辐射,为什么不用超声、磁共振等没有辐射的检查代替?
不同的检查都有它的优势和局限性的,比如超声受气体干扰很大,对于肠道等含气较多的器官,超声诊断准确率会降低,也一般不用于检查肺部。同样,磁共振在某些疾病的诊断方面也不优于X线或CT,体内有磁金属或起搏器的特殊病人也不能适用,而且费用高得多、检查所需时间长。X光、CT,经济、快速、适用范围广,通常用于一些疾病的初筛。
因此,我们也不能因为X光、CT这些检查有辐射就避而远之,什么疾病做什么检查,还得听医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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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X光或者CT的辐射有多强?
自然界中,辐射无处不在,我们每时每刻都会受到自然界的天然本底辐射。我们坐飞机、吸烟这些都有辐射。在医疗照射中,X光、CT这些检查的辐射剂量是严格控制的,不同的照射部位,辐射剂量不一样,国家有相应的指导水平,都是在安全范围内的。比如胸片的剂量小,相当于不到一个月的大自然辐射剂量;腹部CT剂量较高,相当于大约三年的大自然辐射剂量。为了及时找出危害身体的因素,及早发现病变并对症治疗,有时候做这些检查也是必须的。一句话,根据医生的建议,该检查还得检查,生命要紧,健康重要,当然做的时候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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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做好放射防护?
放射防护需要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参与,应提升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提高受检者自我保护意识,摆脱“怕麻烦”思想,做好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应做到
1 严格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特别加强儿童、育龄妇女、孕妇等特殊群体的正当性判断;
2 权衡各种检查方法优劣性的基础上,优先选用非X射线检查方法,不过度医疗,尽量避免同一部位重复;
3 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优先采用低剂量照射方式;
4 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受检者、陪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有儿童受检者的,应为不同年龄儿童配备相应防护用品,且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从技术上不断改进完善个人放射防护产品,减轻重量,提高放射防护产品的易用性和防护效果,同时增加防护智能化、便利化设备,使用移动式防护,避免穿戴带来的麻烦,加强技术可行性;
5 协助受检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如甲状腺、性腺、头颅、眼睛、儿童骨骺等进行屏蔽防护,可以增设放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示范图片、视频及穿戴要求,节约医生给每位患者穿戴时间。
受检者和患者应做到
1 听从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检查方法;
2 配合医生选取最适宜的体位及照射方案;
3 要求医务人员为自己穿戴防护用品;
4 不在照射室内候诊,机房工作指示灯亮起时请远离机房;
5 尽量不陪同照射,必须陪同时陪同者应按要求穿戴铅防护衣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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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室外安全吗?
安全。
因为放射诊疗室并非普通的房间,这些房间都是根据其用途而特别设计建造的。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不同放射诊疗室都有相应的防护标准,例如辐射防护要求最高的高能X射线放射治疗室,其房间墙壁的混凝土厚度要达到2~3米。
放射诊疗室建造完毕后要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核,审核过程十分严格,并须由有相应资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取得许可后才可启用。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在室外工作时无需穿戴防护衣。在非常忙碌的大医院,医护人员每天可能要工作十小时以上,但只要是隔室操作,即在放射诊疗室外操作机器的工作人员,每年的受照射剂量通常不会比天然本底剂量高,这个剂量对人体不会造成影响。我们平时去医院,最多在放射诊疗室外停留上1~2个小时,相比于工作人员所受的剂量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了。但是为了防止人员擅自进入治疗机房,机房门口要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状态下是不允许进入机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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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哪些场所是有辐射的?
警示标志是怎样的?
在医院放射科、核医学科、肿瘤放疗科和PET中心等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或辐射装置的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这样的标志为黄底三角形的辐射警示符号,符号下边还有“当心电离辐射”的警示语句。
这样的标志提醒我们注意:这里有可能伴随有电离辐射的危险,在医院里看到有这样标志的场所,我们应该自觉远离,不要擅自进入,以防止误入放射工作场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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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家医院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规定“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本案中,这家医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成都市卫计委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一条第(七)项合并给予了该院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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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做放射检查时没有进行防护
群众可以如何举报?
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如果去医院做放射检查,医院未按规定进行防护,可以按照属地向相关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86667837
锦江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6625116
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6950180
金牛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7573059
武侯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5072206
成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4320548
高新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82829685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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