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2名少女日前晚间在一处海滩上散步,途中出现一名男子强行拖走其中一名14岁少女到帐棚内伸出魔爪,另一名女子吓得赶紧求助警察。孰料案情竟大翻转,原来少女同意与男子性交,不过因没有收到事先谈好500泰铢(约人民币100元)的酬劳,因此少女才气得反咬男子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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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外媒报导,2名少女在当地时间15日凌晨3点,悠闲地在海滩Jomtien Beach闲聊散步,此时突然有一名眉毛周围有纹身的男子前去搭讪,并表示只要愿意到他家陪聊就可拿到500泰铢,当时少女们当场拒绝,男子竟恼羞成怒,将其中1名少女强行拖进附近的帐篷内性侵,完事后仅丢下40泰铢(约人民币8元)就逃跑,另名少女因无法制止男子的行为,便转而向警察求助。

当地警方在17日逮捕性侵少女的18岁男子,不过男子的说词却让案情大翻转,男子表示当天确实有提出,只要到他家陪聊就会给500泰铢的要求,徵求到少女同意後便走进帐篷内,期间还有再三确认少女是否要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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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其中一名女子微笑同意后就发生亲密关系,完事后发现全身上下仅能凑出40泰铢,并全数交给少女后直接离开现场。根据警方调查,发现少女疑似不满意酬劳从500泰铢缩水到40泰铢,因此才会与另一名女子串通,上演被性侵的戏码。

事实上,根据泰国法律,不论对方是否同意,只要与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就是违法,男子目前依性侵未成年及非法禁锢罪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