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一、被告周全有偿还欠原告刘锋标20000元,定于2017年5月27日偿还原告款10000元,2017年6月底前付清下余欠款(原欠款24917.89元,原告放弃4917.89元及利息部分);本院于2018年4月3日立案执行,并于2018年6月11日向被执行人周全有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执行案号:(2018)豫0183执1219号

被执行人或企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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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周全有

性别:男

年龄:56

住址:新密市超化镇黄固寺村郭家门38号

身份证号:410126********1417

执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871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厉法官:0371-6989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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