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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总要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房子不在乎好坏,只要里面住着心爱的爱便是最温暖的“豪宅”,但是由于最近几年各个地方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很多工薪阶级的人们很难能买得起一套房子,就像郑智化所唱的一样“有钱的当老大,没钱的难过活”有钱人名下好几套房产,而没钱人穷极一生也难以拥有一套小房子,有钱人房子多到住不完,于是便把房子挂在了二手房交易中心出售,没钱的人们为了便宜只能前往二手房交易市场购买房子,最近在杭州的马女士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买了房子之后就遭到了一件窝心事,下面一起老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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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女士的描述中,小编呆头君对她的遭遇进行了详细的整理汇总,详细情况如下;

1,马女士一家三口是外地人,在杭州做小生意,日复一日,转眼间马女士一家三口在杭州也呆了十年之久,总是租房也不是办法,于是寻思着在杭州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以便家人居住。

2,新建的楼盘价格十分昂贵,虽然做了十多年的生意,但是对于这些天文数字般的房价马女士还是只能望尘莫及,于是马女士就准备买一套二手的房子居住,后来在二手房交易市场还真的找到了一套面积为120多平的房子,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出售价只有64万多,在旁边动不动就一万多一平的地方,这个房子显得非常划算非常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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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见到房子之后,马女士就和房东签订下了合同,房东陈先生表示,这套安置房的房产证目前还在办理之中,马女士先交57万的定金,剩下的十万余款等到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双方过户的时候再交付,对于陈先生的这一说法,马女士也欣然接受了。

4,签完合同之后,房东陈先生表示,这套房子是安置房不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也有自己爸爸妈妈以及自己妻子的一份,不过家人都同意将房子出售,马女士见到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的四个人都签了名且按了手印,也就没想太多。

5,交完定金以后,到了房子过户的时候,马女士却接到了房东陈先生的电话,陈先生表示,这套房子不能出售给马女士了,因为房子有一部分是自己爸爸的,但是听说儿子将房子出售了,自己的爸爸不同意,因此不能出售给马女士了,找个地方将定金还给马女士,要么马女士就再补自己100万,这套房子164万还是可以出售给马女士的。

双方已经约定好了,并且合同也签了,对于陈先生的这一说法,马女士当然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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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马女士联系上了当地的媒体寻求帮助,以下是记者赶到现场的采访内容,由呆头君整理汇总发布;

1,记者来到现场之后,也看到了马女士和陈先生所签订的合同,合同上面明确的说明了陈先生愿意以总价64万元的价格将这套安置房出售给陈女士,合同上也已经注明了陈先生前期已经收到了57万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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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者跟随马女士来到了陈先生的家中,陈先生并不在家中,不过陈先生的妻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陈先生的妻子接受,当初签字的那份合同是自己丈夫伪造的,其中公公的名字是自己丈夫擅自签下的,并且公公的指纹也是自己丈夫按下的,这些都可以让专业人士鉴别的。

3,陈先生的妻子表示,这套房子也不是说不能卖给马女士了,只不过马女士现在要过户的话要再交一部分钱给自己,因为当初这套120多平的房子只卖了64万,折合下来一平米才5000多元,而现在这个小区的房价已经达到了18000一平,马女士如果不愿意再交钱,那么没办法,只能把定金退给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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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陈先生的爸爸到底有没有签字有没有按下指纹,记者表示能不能采访一下陈大伯,不过陈先生的妻子以公公不在家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要求,不过陈大伯的大儿子接受了采访,陈大伯的大儿子表示,这套房子首先是不属于弟弟一个人的,这套房子自己的父母也有份,对于弟弟擅自将房子出售,自己的爸爸并不知情,所以马女士拿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严格来说不具备法律作用。

5,陈大伯的大儿子表示,如今这个小区附近的房子每平米已经高达18000了,按照这套120平来算也值200多万,马女士想用64万购买价值200万的房子肯定不可能,现在有两个处理办法,要么马女士在付给自己这边100万,两百万的房子就160多万卖给马女士,另外一个处理办法就是自己这边无偿补助给马女士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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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女士对于陈家的这一说法完全不接受,马女士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陈家就应该按照合同上规定的一样,将房子过户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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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而陈家坚持认为陈大伯不知儿子卖房这事为由,拒绝将房子过户给马女士,陈大伯大儿子表示,既然和马女士协商不了,那么双方只能走法律途径。

对于此事,小编想说;

目前来看,陈大伯是这起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如果能确定陈大伯确实签了名字以及按了手印,那么马女士手中的这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作用,反而言之,如果陈大伯确实不知情,那么马女士手中的买卖合同就要另外来看了,而陈大伯的儿子陈先生已经是一位成年人了,明知道自己的这套安置房房价不菲,还以超低的价格出售给马女士,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独特的看法?欢迎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