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早上8点多,

在西安市周至县镇东村,

一个16岁的男孩,

被绑在钢管上,

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

在事发现场,已经聚集了大量村民,民警拉起了警戒线,法医鉴定人员正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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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者说,这个不幸身亡的孩子今年16岁,疑患有智力障碍,此前就读于特殊学校。最近几天,孩子被家人从学校接了回来,时常在村里独自转悠。

孩子的家人说,孩子一般白天出门,但晚上都会回家。3日早上吃过早饭以后,村里搭台子唱戏,孩子就出去了,直到下午都没有回来,家人找了一晚上。

4日早上,一个送奶工在村里发现了被捆绑的孩子,于是赶紧通知孩子的奶奶。

当孩子的家人赶到现场时,发现孩子的身体挂在一根钢管上,双手举起,裤子被脱掉,裸露的下身有血迹,生殖器疑似被割下,地上还留有大量的血迹。

现场值守人员说,孩子之前疑似遭到2名成年男子的伤害,对孩子进行了捆绑、并拴在了民房门口的钢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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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家人无法接受事实

情绪几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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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进展

男孩遇害案今凌晨告破 凶手竟然是他!

4月5日凌晨1点41分,西安周至县公安局发布官方微博,周至县“4.4”伤害致死案件成功告破。

随后,记者采访了周至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朱柯:

记者:案件发生后,你们都做了哪些工作,最终是怎样确定了嫌疑人,并将其抓获的?

民警朱柯:在案发以后,由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民警奔赴现场,通过大量的走访以及调取现场的监控记录,锁定了嫌疑人的身形样貌,又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县城周边及沿路的监控进了调取,最终确定嫌疑人王某,周至县二曲镇人,并于昨晚19时许在周至县城内将嫌疑人抓获,嫌疑人王某对其伤害受害人一事供认不讳。

记者:这个王某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民警朱柯:王某,年龄40岁左右,是一个精神上稍微有一些问题的男子。

记者:那王某作案的时候是否发病呢?

民警朱柯: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具体的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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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记者未能见到此案嫌疑人王某。

一提到有精神病史,网友们可又炸了锅!

@御猫单行:提议凡是有故意伤人的精神病患者也一并依刑法处置;这种人对社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以防再次危害社会

@漫步云端:不要老用精神病来说事,他有病家人为什么不管好,杀了人说有精神病来逃脱法律的制裁,法律应该一事同仁,杀人就该制裁,人家孩子惹谁了,就该遭到如此的命运吗?精神病也要枪毙!

近些年“武疯子”伤人事件频发

小编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近些年有关精神病伤人甚至致死的案件可不在少数:

2009年3月10 日,北京怀柔安佳医院的科主任杨大夫正在门诊接待患者,当他正在给一位患有偏执症人格障碍的病人办理出院的时候被患者残忍杀害。而这起事件,是在北京发生的首例精神病人密谋杀死医生的案件。

2014年6月16日,在山东广济心理医院治疗的陈某(男,30岁,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跑回家中,应家属要求,3名医护人员到其家中处置。陈某突然持刀行凶,致1名医护人员死亡、两人受伤。

2015年7月15日上午9时许,来自龙门县龙华镇的34岁男子廖某进将刀藏在包内带进龙门县人民医院,对内科女医生连砍数刀。女医生手背部及身体其他部位被砍伤。后经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诊断廖某为神经症—广泛性焦虑障碍。

2016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在家中被凶徒疯狂砍了30多刀,经过长达43个小时的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据警方调查,凶徒生前曾患有精神疾病。

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

精神病患者犯罪,真的就不受管制了么?小编联系到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乔春怀律师。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此案,乔律师是这么说的:

严格按法律程序鉴定,即使没有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新闻来源:都市快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