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献给准备买二手房的帝都青年!用真实的案例来分享二手房交易经验!帮助帝青们摆脱茫然和焦虑,躲避各种陷坑,祝愿帝青们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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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北京的各家中介一直用签独家代理或者是变相的独家代理的形式来恶意独占房源,抬高房价,搞得民众怨声载道;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等官方机构明确表态这种独占房源的方式是违规的,也曾经专门发过文件:

2016年12月,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经信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局、通信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独家代理存量房出售或出租、承购或承租业务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且符合发布信息规定后24小时内公开发布房源、客源信息,同一机构或独家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总经理所持股、从业的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接受交易相对人委托。

既然官方是明确支持房源公开,官方希望有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所以在前几天的文章中:官方要求房源公开,现在流行链家带看其他家签约?建议可以到处多看看房子,然后找比较便宜的中介成交,或者可以尽量争取自行成交;大家一定要明白:自行成交并不难而且安全系数更高。

虽然有官方的明确态度和监管,但是中介是不会死心的,中介群体的狡黠小聪明都用在了歪门邪道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上面了。

中介把之前简单粗暴的独家代理升级了,换了一个更美好更漂亮的名字;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介在抢钱这个领域一直都是有非凡的创造力的。

据报道2017年初,某中介的VIP服务版正式上线,并承诺“签了VIP的房屋,承诺时间内售出率98%”。同样是承诺时间内售出房源,那么这次该中介机构推出的VIP服务与市场上存在已久的房屋独家代理有什么区别吗?对此,有内部人士坦言,“所谓的VIP服务版与之前的‘速销’或者‘独家代理’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中介推出的VIP服务其实是新瓶装旧酒,实质上依旧是房源独家代理的一种推广方式,借此可以掌控房屋交易链中最重要的房源端。

本文的最后一段小故事,是链家中介为了跟我爱我家抢单子,然后义正言辞,大义凛然的解读竞争对手的独家代理协议不合法,非常的欢乐,搞笑,打脸~~~

那么我们不禁想问:你链家跟房主签独家代理的时候~~这脸皮得多厚啊~~哈哈哈哈哈哈~~~

既然链家的中介都能理直气壮的宣称,我撬竞争对手的单子是合情合理合法;那么我们找便宜的中介跳单成交是不是也理所当然的呀?

在这抢房源的真实案例中,链家中介声称:自己手中有客户,可以按照房主要求的价格,以全款且一次性付款的方式;由此可以管中窥豹的探知:中介是如何一步一步地用谎言和忽悠来烘托气氛从而抬高房价的;

显而易见的,房价是有很大的因素是中介推高的!!!

1,关于独家代理协议

摘要: 中介的独家代理协议,法律上应该是无效协议;业主配合的话可以提前解除独家代理

http://www.idiqing.com/portal.php?mod=view&aid=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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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vhsvhs (To Stretford End) 于 (Sun Jun 28 18:16:22 2015)

想跳开中介,研究了一下中介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违约责任有如下条款:

1. 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私下达成交易,则甲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出售价格为基数按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 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在该不动产出售后,甲方仍应以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出售价格为基数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登记表中有如下条款: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未能寻找到符合甲方本登记表最低委托出售价格的意向购买人,则定金由甲方受偿,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购买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违反本登记表约定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自愿降低出售价格并成交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与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一日内向乙方返还购房定金。

为表示履约诚意,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居间/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按本登记表最低委托出售价格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十二个月内与乙方所推介的购买人私下达成交易的,则甲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出售价格为基数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我估计业主应该是这两个都签了,首先条款上是有冲突的,百分之二和上限、自行出售提前3天和私下交易十二个月的规定分别只在一个文件中有。

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明显属于想私下交易的,即使房东解除了独家协议,按他的条款肯定是要补中介费的,但实际上这种登记表和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有一定效力应该如何规避?

@La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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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fx (爱的发现) 于 (Sun Jun 28 18:37:15 2015)

我也问过法律人士了,独家条款就是个单方协议,没有规定中介违约的责任,不太平等,法律上是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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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ptzxq (战胜心魔) 于 (Sun Jun 28 18:52:36 2015)

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十二个月内与乙方所推介的购买人私下达成交易的,则甲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出售价格为基数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委托期满十二个月内。。。链家真是不要脸啊,不过这种协议显失公平,法院不可能支持的,以前有过一些判例,中介从来没有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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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Sun Jun 28 20:12:48 2015)

直接让业主把协议扔回去,要求提前解除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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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vhsvhs (To Stretford End) 于 (Sun Jun 28 20:19:04 2015)

多谢大神!准备蹲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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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破链家独家?

摘要: 业主配合就很容易解除链家独家代理,直接一些的就是上门去提前终止,不愿撕破脸的就先签合同,等委托期限满继续交易

http://www.idiqing.com/portal.php?mod=view&aid=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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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l (巧克力) 于 (Tue Jul 7 23:03:12 2015)

找隔壁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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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5 (asdf) 于 (Wed Jul 8 09:18:41 2015)

找除链家之外的其他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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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xj (wjxj) 于 (Wed Jul 8 09:22:05 2015)

房主签的独家协议没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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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201508 (tracy) 于 (Wed Jul 8 09:56:56 2015)

我也签了,开始签的3个月,找了一次,改成1个月,现在又找了一次改成15天了,每次都重新签,录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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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Wed Jul 8 10:07:33 2015)

业主配合就行,很简单。如果业主被洗脑了,那就基本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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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Wed Jul 8 10:27:16 2015)

简单,直接一些的就是上门去提前终止,不愿撕破脸的就先签合同,等委托期限满继续交易。再横的主,就什么也不吝,等lj起诉 :_P

【 在 wjxj (wjx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业主如果配合应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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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链家签的独家合同怎么解除啊?

摘要: 链家的霸王条款:独家约满的半年内跟别的中介成交或者自行成交都得交它2%;Lakey律师:各种情况下都是自行成交风险更低

http://www.idiqing.com/portal.php?mod=view&aid=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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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immy (Bkimmy) 于 (Thu Aug 6 15:24:39 2015)

问问Lakey大神,链家签的独家合同怎么解除啊(在不交房款2%违约金的前提下)?或者直接通过其它中介,法院会判按合同给链家2%的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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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wojiach (Credibility) 于 (Thu Aug 6 16:16:18 2015)

之前看过一些案例,说是这种合同不是平等条约,卖不出去赔千八百块钱,别人卖了产权人还得赔十万八万的,不平等;然后房产中介只是作为居间服务的,给介绍了合适买家,给办理手续了,才算服务,才能拿钱,别人卖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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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immy (Bkimmy) 于 (Thu Aug 6 17:20:35 2015)

法律的大拿们帮指条明路呗……是先解除独家委托合同,退保证金,然后再跟别的中介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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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immy (Bkimmy) 于 (Thu Aug 6 18:43:08 2015)

还有一个多月才到期,想提前跟其他中介成交,然后细看合同说是独家约满的半年内跟别的中介成交或者自行成交都得交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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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Thu Aug 6 20:48:33 2015)

直接拿着合同和保证金去总部,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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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Thu Aug 6 20:49:04 2015)

是的。另外建议自行成交,风险更低。

【 在 Bkimmy (Bkimmy)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的大拿们帮指条明路呗……是先解除独家委托合同,退保证金,然后再跟别的中介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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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tbaby (thinkitbaby) 于 (Fri Aug 7 08:22:29 2015)

卧槽。。。这个霸王条款,

【 在 Bkimm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一个多月才到期,想提前跟其他中介成交,然后细看合同说是独家约满的半年内跟别的中介成交或者自行成交都得交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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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y (菊花·古剑和酒-赵律师) 于 (Fri Aug 7 13:35:44 2015)

各种情况下,都是自行成交风险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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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链家中介解读独家协议(打脸搞笑帖)

摘要: 链家中介自己解读的独家协议,可见有多搞笑有多无耻;在国家明令禁止后,链家依然变着花样继续搞独家,直接大嘴巴扇回去就行了

http://www.idiqing.com/portal.php?mod=view&aid=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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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dou1024 (豆豆) 于 (Mon Mar 7 14:12:4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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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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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skychina (wolfsky) 于 (Mon Mar 7 14:15:56 2016)

门店亮了 lz的房子至少7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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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T (T1T||凹凸手动党) 于 (Mon Mar 7 14:25:28 2016)

问这绿中介兄弟:那给绿中介签的独家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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