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楼市 文丨伍思全

近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出《天府国际慢城(一期) 项目征集合作方》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征集出资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挂牌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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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据成都新楼市查询,在2017年3月21日,四川发展·天府国际慢城签约项目暨奠基仪式在崇州市白头镇举行,该项目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崇州市人民政府合作打造,总规划面积约74平方公里,总投资估算50亿元,涉及农业、旅游和康养等多种产业。前期已完成天府国际慢城项目10万亩总体策划及一期项目总体规划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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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签约暨奠基仪式现场)

据公告显示,项目(一期)以桤木河湿地公园示范区现状为核心,辐射范围北至成温邛高速路、南至白头镇周家院子、东至成温邛高速安仁连接线、西至绕营路(重庆路延伸段),总面积约7200亩,总投资约20亿元。主要建设国际花园育种中心、传统24节气主题园艺农场、国际慢城精品农庄、藤蔓道主题乐园、慢城康养水世界、精品度假酒店及民宿群落等项目。 目前,国弘崇展公司已完成项目(一期)范围内三块集体建设用地的竞拍工作。三块集体建设用地共计76.59亩,地块范围主要位于崇州市白头镇崇王路以南,安仁连接线以西。北至成温邛高速路、南至白头镇周家院子、东至成温邛高速安仁连接线、西至绕营路(重庆路延伸段)。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综合容积率不大于0.8(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建设面积不大于7334.12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12米。

据成都新楼市查询,国弘崇展公司(全称:四川国弘崇展公司现代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川发展国弘现代服务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和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所有,而四川发展国弘现代服务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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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告还披露了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弘崇展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组建新公司(项目公司)的方式对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其中,国弘崇展公司持有新公司60%股权,合作方持有新公司40%股权。股东出资方式为:国弘崇展公司以“土地作价出资+现金”的方式出资,先期以现有76.59亩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合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新公司为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后期土地获取方式由组建的项目公司来取得土地。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0万元。本次征集的合作方投资额底价为8000万元,作为合作方对项目公司的出资。项目公司组建事宜另行报审。

新公司成立后,根据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开发进度,股东按其各自所占股权比例对该开发项目进行投入,同时,双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双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二.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合作项目为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总面积7200亩,总投资约20亿。应约合作伙伴需具备自身拟投入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相当的投资能力。现需征集满足文旅地产类、国际品牌酒店(详见附件1)开发、运营管理类、农业产业运营类等几方面要求的合作伙伴。

(一)主体资格:意向合作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地产类资格要求:有综合体项目开发、文旅产业项目开发、招商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及美术馆或艺术中心的开发运营经验。

(三)旅游酒店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国际品牌酒店开发、运营管理的经验,数量不少于2家。

(四)农业产业运营资质:在农业管理服务、农业生产或农产品销售链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方式

本次征集合作方在交易所组织下,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意向合作方。

(一)成立“综合评审小组”。本次综合评审,将成立专门的综合评审小组负责实施综合评分。综合评审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综合评审还将邀请征集方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一名进行现场监督。

(二)评审方式。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才能进入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小组对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意向合作方进行打分。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中选的合作方最终得分不得低于70分。本次综合评审得分由综合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封闭式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其最终得分(若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情况下,则以项目方案分进行排序)。意向合作方需派员对综合评审小组提出的需说明的问题进行澄清。若所有的意向合作方最终得分均低于70分,则本次征集合作方失败。

(三)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在评审完成当日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交易所,交易所在评审结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征集方,征集方在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的合作方并书面通知交易所。根据征集方确定的中选结果,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发布征集合作方结果公告,同时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交纳时间:截至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缴纳账户:户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国弘崇展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对外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首次公告期限为20工作日。公告期内由交易所接受意向合作方报名申请。首次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按10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进行延期继续征集。公告期满无论征集到几家意向合作方均须参与综合评审。

意向合作方申报文件

(一)递交时间和地点

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时提交申报文件,将申报文件密封后提交至交易所,不接受邮寄的申报文件。

(二)申报文件内容要求

申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见附件3)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参与本次征集合作方的内部决策文件;

(3)关于参与征集合作方相关人员进行授权的委托书(见附件2);

3.证明具有相应要求的经验、资质条件的各类证明文件;

4.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5.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文件装订要求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申报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申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申报文件应严格按照“(二)申报文件内容要求”的次序装订。

(四)意向合作方除按上述要求提交综合评审申报文件外,在向交易所申请报名登记时,还需单独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与合作的内部决策文件,该等材料不需要装订及密封。

六.其他披露事项

(一)合作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国弘崇展公司签订《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详见附件5)。

(二)签订《天府国际慢城(一期)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后,启动76.59亩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备案工作,合作方与国弘崇展公司共同注册成立新公司,双方按新公司的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各自应缴的出资额。
(三)本次征集投资方公告期间,意向合作方经国弘崇展公司同意后可对合作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尽调前,需前往交易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尽调资料清单,并在取得交易所开具的配合尽调工作联系函后前往征集方进行尽调。意向合作方在尽调前,还需与征集方签署尽调保密协议。
(四)投资方中选后,应以本项目征集出资金额80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按西南联交(2014)19号收费标准中增资扩股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