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夜里到23日凌晨,贵阳、重庆、南昌、西安、南宁和长沙相继发布楼市调控升级的新政。重庆、南昌、南宁要求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之后才被允许上市交易。西安自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长沙则要求首套房获产权证后3年才能买第二套房。贵阳要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可转具体如下:

贵阳限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可转

贵阳市有关部门在22日突发楼市调控新政策,为保障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严格控制投机投 资性炒房行为,加强对房地产住宅市场的调控。

本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捂盘不售、虚假销售、哄抬价格等问题。

2、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统筹管理,销售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县、市)要停止供应土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

3、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4、即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限制转让。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5、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包括规范代理行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经济人员管理等。

6、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政从9月22日开始实施。

贵阳新政内容纸质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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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首套房获产权证后3年才能买第2套房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

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

2、本市户籍无房的,限购一套。

3、本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

4、外来户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5、此政策实施范围为全市(暂不含宁乡、浏阳)。

南宁:暂停2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

1、暂停向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六县)外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在地须为职工个人及家庭户籍地或工作地。

3、以上政策调整从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执行。

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

南宁升级调控:新购房限售2年+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

西安:商品住房调价前需向物价部门申报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

1、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或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2、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适用范围: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

3、商品住房价格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4、商品住房价格继续执行“一价清”规定

5、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价格行为: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公示价格;

(三)经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

(四)通过囤积截留房源、捂盘惜售等方式限制销售数量、操纵价格;

(五)捏造、散布涨价或者房源断缺等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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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宅获不动产证后2年才可转让

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点:

1、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等政策。

2、“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3、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重庆:新购住房两年内不得交易  

两江新区管委会,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本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实施。

一线城市银行大幅上调首套房贷利率银行

9月20日,广州首套房贷利率最高已上浮至20%,调控继续加码,广州地区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再上一个台阶。

近日,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相继上调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5%~10%成为主流,部分银行甚至将首套房贷利率上调到基准利率20%的水平,还有个别银行的一些网点因额度问题,暂时无法申请到房贷。

不止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热点地区商业银行近期均陆续提高了首套房贷利率水平,上浮空间在5%~20%不等。

从全国范围来看,一线城市已经齐步走,首套房贷利率水平较基准利率上浮5%-10%,房贷利率提高已成为重点调控城市的普遍现象。

调控措施取得成效

自从去年年底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之后,各地频频出台房价调控措施,多管齐下,目前看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5个热点城市房价环比全面止涨,其中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更是近三年来首现房价全面停涨。

新华社记者近期在北京走访发现,部分二手房价格相比最高点已有近20%的下调空间,不少刚需群体观望情绪依然浓厚。

在上海,新房市场也出现降温现象。如9月开盘的某个项目,只有不足六分之一的房源成交。同时,新房市场的低迷也间接影响了二手房存量市场。

人民日报旗下《侠客岛》9月20日发表的文章称,9月12日,长沙市政府推出两批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第一批20个项目共建设11682套,第二批建设正在计划中。首批房中,长沙市芙蓉区新桥小区三期推出1208套房屋,售价仅为4950元/平方米。有人考证,这一价格,不到周边地段二手房价格的一半,因此有说法称“长沙房价下降50%”。

《证券时报》指出,在一连串调控组合拳及“打补丁”的政策作用下,热点城市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大为减少。其中,货币和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影响最大,而且这个因素短期内不会改变。从目前的大趋势来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不会改变,现有的限制性调控政策在长效机制建立之前不会放松,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和经济增长对房地产投资的依赖在逐步弱化,同时,热点城市土地供应有所增加,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也在增加供应。在“控”和“供”双向持续发力下,房价再想大幅上涨比较困难。